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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消安组关于13辆电动巡逻车2023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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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安监消安组关于**辆电动 巡逻车****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安监消安组关于**辆电动 巡逻车****年车辆保险 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 *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消安组关于**辆电动巡逻车****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现有**台电动巡逻车车辆,巡逻车辆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安全监管提供了极大便利。现有**台电动巡逻车(新湖应急-**、**、**、**、**、**、**、**、**、**、**、**、**)车辆保险将于****年*月到期。为保障该**辆电动巡逻车正常上路行驶,避免因交通事故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影响工作,拟委托保险公司为**台电动巡逻车购买车辆保险,保险期限共一年。预计共需要保险经费*****.**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伍佰捌拾陆元叁角叁分)。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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