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关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洪沟河河道治理二期(夏庄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方信息 项目方名称 ******夏庄街道办事处 项目方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汪乃教 联系电话 *********** 项目方地址 ******王沙路***号 中介服务信息 项目名称 洪沟河河道治理二期(夏庄段)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预算价格 *****元 开始竞价时间 ****/**/** **:** 竞价截止时间 ****/**/** **:** 资质要求 无 时间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 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地点:***洪沟河二期(夏庄段)河道位于流亭街道与夏庄街道分界处(桩号*+***)至***路段(桩号*+***)。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对治理段*.**km河道实施清淤拓挖工程、护岸工程、箱涵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对*.**km暗渠实施清淤工程。计划于****年*月前完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编制,提供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验收报告需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及审批部门审批。 *.投标人须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备案;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报名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在**分钟内做出响应,在**分钟内到达现场,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环评审批。 *.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服务预算价格,拟中标单位确定后*日内需向项目方提供资质要求中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如审查不合格、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均将视为违约,项目方将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 *.投标人须自行对项目区现状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环境现状等相关资料;按照环境评估相关要求开展监测、数据收集工作(具体监测频率及标准以审批部门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客观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行为,将视为违约,投标人有权根据工期延误时间扣减合同额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要求,确认可进行建设内容所包含的所有任务,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否则甲方有权利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控制价为****.**万元。中标报价一次包死、不做调整。项目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为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视财政资金情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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