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关于中国蓝云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闻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中国蓝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国蓝云**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中央部署和中宣部要求,**省明确提出要在****年年底前实现*级融媒体中心全覆盖,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是作为今后五年文化**十大工程之一而重点实施。**广播电视集团是**省委、省政府的直属新闻单位。是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月**日发布的《*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的编制单位之一,且为**省级媒体唯一单位,作为广电系统对接的省级平台,具有唯一性。 ****年**月*日***新闻传媒集团的中央厨房系统正式启用,是按照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实施的,整体系统采用了与**广播电视集团“中国蓝云”一致的系统底层,即HIVE*.*平台。该项目是若采用**广播电视集团的“中国蓝云”来实现省*两级对接,将可以确保跟省级平台对接的技术一致性和设备兼容性,并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 ***新闻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台)作为党媒,具有特殊的政治性,软件版权的唯一性和安全播出的可靠性要求。**广播电视集团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的主要参与单位,同时拥有全省广播电视传输专网,能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真正实现中央、省、*、*四级媒体融合网络架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只能由唯一供应商“**广播电视集团”实施,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省******莫干山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闻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省*****大道(中)****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采监科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巾**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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