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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属公办中小****年*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名,具体职位详见岗位表(附件*)。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 ** 周岁以下;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周岁以下,且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全国优秀教师;   (*)省级骨干教师;   (*)省级(含副省级)学科带头人;   (*)省级(含副省级)优秀教师;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的主要指导教师;   (*)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周岁以下(即****年*月**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三)报名人员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合并扫描成同一份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 jyj-*********** 进行报名,电子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考学校+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   *.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职称、业绩、荣誉等材料(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其中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以上的,需提供在聘岗位相关材料;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主办单位盖章的比赛文件通知,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比赛)。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由专家评审组对选聘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名额的*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五、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留联系电话,以便招聘组织单位及时通知考试事项。若没有留联系电话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教育局组织,面试评审分数低于**分的不予录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分合格线)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选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个工作日后在**教育在线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人力**局和******教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教育在线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人力**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   (二)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   ***教育局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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