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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成本监审单位的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选定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成本监审单位的公示   经****年*月**日我委党组会议研究,从企业资质、报价及信誉度等综合情况,决定选取耀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成本监审单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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