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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中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规定

正文内容

**中医院临时采购药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合理补充临床特殊急需药品、保障患者及时用药,结合我院实际,特修定特殊需要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特殊需要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尚未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采购的药品。 特殊需要药品临时采购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药品;*.临床科室因患者治疗急需的药品;*.创建三级医院必备新技术、新项目需要的药品;*.其它特殊情况(如:抗肿瘤药物、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主要影响免疫功能的药物)。 特殊需要药品的采购应遵循《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对于药品总品规数和一品双规的规定。 一、特殊需要药品临时采购程序 *.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医院目录外的特殊需要药品时,应填写《**中医院特殊需要药品临时申购表》(见附件)并附由科室主任、副主任、高级职称或资深主治医师参加讨论的情况说明,创建三级医院必备新技术、新项目要经医务科科长和分管医疗院长签字确认。申购表和情况说明交至药剂科。 *.药剂科收到申购表和相关材料后,审查该药品的属性、医院是否有类似品种等药品信息,符合规定者临床药学组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后,按照《**中医院药品询价管理制度》询价,采购部执行采购。特殊需要药品申请数量原则上不得多于单个住院患者一个疗程所需使用量,门诊患者按照每批所需使用量申请;注射剂原则上仅用于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创建三级医院必备新技术、新项目需要的药品按批需量申请。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医师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并只能使用于该科室患者,其他临床科室如果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请。 *.临床科室再次需要特殊需要药品时,应再次填写《**中医院特殊需要药品临时申购表》(见附件),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采购部执行采购。 *.因患者病情危重,急需无替代的药品,由科室递交书面说明给药剂科,临床药学组快速审查后报药剂科主任,经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采购一个疗程的用量。申请科室在一周内补齐临时采购手续。 *.特殊需要药品属于抗菌药物的须符合抗菌药物相关管理规定,原则上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每年临时采购不得超过*例次。 二、特殊需要药品应用管理 特殊需要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剂科人员按相关规定验收入库,并及时通知到相应药房及申购科室。 申请科室有责任将所申请的特殊需要药品使用完,(如特殊需要药品积压,药库或药房应及时提示申请科室尽快使用)。由于申请科室原因导致药品过期则要承担过期药品的金额损失。 三、制定依据 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范文件制定。 **中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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