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泊头市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号)文件精神,按照《*******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农业农村局拟在全*范围内遴选全环节收储运堆沤还田实施主体和全环节收储运集中处理中心发酵还田实施主体,承担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还田等服务,实施种养循环示范区面积*.**万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任务与补贴资金 *、全环节收储运堆沤还田实施主体实施面积*****亩。 *、全环节收储运集中处理中心发酵还田实施主体实施面积*****亩。 *、补贴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给予补贴,全环节收储运堆沤还田模式每亩补贴**元,全环节收储运集中处理中心发酵还田模式每亩补贴***元。 二、申报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还田能力和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化的粪污收集处理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等。 *、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具备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的车辆、专业化的发酵设备、设施等,日处理粪污能力不低于**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设施、场地、技术、资金等基础条件。 *、*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获得其他*级以上奖励称号的经营主体优先。 三、申报程序 *、实施主体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自愿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书、承诺书。申报书各项内容必须真实、详细、准确。 *、专家评审 ***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承担主体。 *、签定服务协议 农业农村局与遴选确定的承担主体签订《监督管理与服务协议》。 四、相关要求 *、每个实施主体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 *、承担主体需承诺按要求完成粪污收集处理数量及施肥还田面积,做到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申报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质和企业无违法失信证明文件。 *、申报截止日期:****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境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到***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联 系 人:李文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西路农业农村局院内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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