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零星维修工程采购的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ZB-****-***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院区零星维修工程采购 ¥******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经**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省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路***号金德隆商业中心*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邮箱)。(接受邮寄,邮寄方式同投标文件邮寄方式。)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年 *月**日**:**(**时间)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邮件名称为:投标标项+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或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获取招标文件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邮寄地址:********路***号金德隆商业中心*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收件人:毕龙梅,电话:***********。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 (**时间)在********路***号金德隆商业中心*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开标。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官网:http://www.sxrmyy.cn/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路***号金德隆商业中心*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联系人:詹栋炯;联系电话:***********;投诉受理地点:***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茅艳萍;联系电话:****-********。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高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毕龙梅,联系电话:*********** *******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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