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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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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性质 正常 是否延期开标 否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现场公开招标 文件发布人 ************* 文件发布时间 ****-**-** * **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工程编号:GC****(SD)XZ****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镇工程管理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 年 ** 月 ** 日 * 目 录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第一章 致投标人.................................................................................................. * 第二章 招标公告..................................................................................................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设计基础资料......................................................................................*** 第七章 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 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 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 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 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 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 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 ☑第[*.*]项修改为:[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 ☑第[*.*.*.* ]项修改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保单)的申请人(或投保人)为同一单位或个人的;]。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 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 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 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 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 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 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 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 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 *.*.* 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 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 (已在*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 价(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 入评标。 *.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 *.*.* 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 人名义投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投标;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 定的其他认定标准。 *.*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 * 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的; *.** 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后的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 □第[ ]项修改为:[ ]。 □增加第[ ]项:[ ]。 *.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 标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 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 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 中标结果的;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 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 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 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 新招标。 * 第一章 致投标人 特别提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 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 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 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 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公共**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时,应注意: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 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第二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 改革局以《******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 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 号)批准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 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政务服务数 据管理局关于**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有关招标 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 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 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 *.*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涉及 范围西起 S*** 省道,**乐龙路,长度约 *.* 公里,道路宽 **~** 米,采用双向 四车道,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烂板修复、沥青加铺、雨水管道清淤或维修、人行道 提升、路灯提升、交通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 万元。 *.* 设计服务期:** 日历天,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 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等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 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施 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陷 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 PPT、 PDF、CA 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若需要)。 *.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 * 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需要)、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 *.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 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 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 求的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颁布的 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 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 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②、 ③、④项中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 以上)资质。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须按照《***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场秩序、遏制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 单位公章。 *.* 参加城*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 *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适用于城*道路工程招标)。 *.*.* 城*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 示为“正常”(适用于城*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 页打印件。 *.*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 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城*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 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 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 个月,即 **** 年 ** 月至 **** 年 **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 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官方网站打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 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 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 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 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 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须提供暂缓缴 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 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 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 ** 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 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 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 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 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根据****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 根据《***发展和改革局等 * 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 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号),对被***公共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 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根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号)的规 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工程 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 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 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 交 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 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 招标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 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 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 ** *.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 元的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 ******大良街道***观绿路 * 号恒实置业广场 * 号楼裙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选择是否参 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 觉维护良好秩序。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 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公共**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 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公共**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公 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公 共**交易平台(***)的为准。 *.其他 *.*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是评定分离法。 *.*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工程管 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镇 地 址:******伦教**路*号多喜商务 中心三层***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霍小姐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年 ** 月 ** 日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招标项目名称 **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出资比例 ***%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 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 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 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确认。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 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 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 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 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偏差调整方法: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 *.*.* 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填报设计费总报价。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报价≤*******.** 元。 *.设计费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如 X.XX 元)。 注: (*)金额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 X.XX 元),小数点 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处理;若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最后一位 数字为 * 的,可以省略并视为 * 或可以填写 * 作补充。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或 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控制价(最高 投标限价)及其 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元。 *、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年修订本)》(计 价格[****]** 号)规定的收费额,其中收费基数暂按建安费估 算价 ****.** 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 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下浮系数=***.******×*.* ×*.*×*.*×**%=***.******(万元) (*)其他设计收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配合竣工图编制服务, 非独立竣工图编制服务,不单独计取相关费用。 *、设计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限额设计的管理规定,不得 突破限额进行设计,即确保本项目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设 计人进行设计时应充分理解招标人意图,对于无法满足项目功能 的设计,设计人应无条件按照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 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 设计服务酬金 结算方法 *、费用结算方法 (*)设计费结算价=经审核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设计费率 (%)。 (*)中标设计费率(%)=设计费中标价÷****.** 万元×***% ,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除计算错误外,中标 设计费率不因实际工程规模、设计难度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 变。 注:具体结算方法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 *、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所需其他费用以及应由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等,均应包含在上述相应报价中,招标人 不另行支付费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 项目取消或不再实施的,招标人将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 算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另行补偿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这一风 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本中标设计费率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 标准及*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这 一风险。 *.*.*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 天。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 纸质投标保函(保 单)的退回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要求 *.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 使用其他代章)。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文件份数 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技术标明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两份。 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 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 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 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 册,分别为:  资格审查资料:* 册;  经济标:* 册;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册;  技术标明标:* 册; □ 技术标暗标:* 册。 *.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分册 顺序。 *.*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 包,其密封和 标记、提交要求如下: □ 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 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 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 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 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暗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注意副本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使用一个密封封套 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暗标”字样;在封套的 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 U 盘为载体)使用一个密封封套 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 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字 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密封封套。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 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相关责任。 *.*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或技术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标明标或经济标或投标文件电子版)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电子投标保函(保 单)的提交和核验 本项目不适用。 *.*.* 纸质投标保函(保 单)的密封、标记、 提交和核验 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 的人员要求和身份 证明文件要求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 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取得 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在**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 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 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 *.随机抽取时由***公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评标办法(适用于 评定分离办法) ☑ 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有 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 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 □ 定量评审: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 /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 否,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定量评审) ☑ 否,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初 步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不标明排列顺序。(定性评审) *.* 定标候选人、评标 过程及评标结果公 示媒介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 日内,在**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和***公共**交易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 日,公示应当附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 除外)。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人数: * 人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适用于评定分离 办法) 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 操作导则》及《***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应 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组建。 *.*.* 定标方式(适用于 评定分离办法) ☑ 票决定标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 □集体议事定标法。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定标方法: 。 *.*.* 中标候选人、定标 过程及定标结果公 示(适用于评定分 离办法)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 日内,在**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和***公共**交易网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 日,公示应当附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成员姓名除外)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 补偿,补偿标准: *.*.* 履约保证金 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词语定义 **.*.*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 / **.*.* 相关专业 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政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政工程相 关的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以职称专业为准。 **.* “暗标”评审 技 术 标 是 否 采 用 “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 *.* 款及第 *.* 款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 **.*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 同时递交投标文 件电子版 □ 不要求 ☑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明标、经 济标及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格 式电子文件及可编辑的包括但不限于 Word、Excel(包括全部文 字、图表等)等格式全本电子文件(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 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内容与投标文 件文本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文本文件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份 **.*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规范和技术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 措辞“委托人”和“设计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 “中标人”进行理解。 **.* 监督 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 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 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设计服务酬金拨付方式 详见设计合同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 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若*财政局对该工程结算实施投资评审的,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以经*财政局审核结 果为准。 **.** 在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必须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 (一)招标文件内容涉及职称证书的要求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要求: (*)如职称证书是由省级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应盖有人社部门印章,投标人 还须提供获得职称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网页网址和截图(或有 关通过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信息的网址和截图,或该部门对获得职称人员的相关备案信 息,或该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如职称证书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即职称证书是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 部门、用人单位核发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发证单位(或该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 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获得职称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网 页网址和截图(或有关通过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信息的网址和截图,或发证单位出具的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要求: (*)如职称证书是由人社部门核发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获得职称人员在人社部门职 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网页网址和截图(或有关通过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信息的网址 和截图,或该部门对获得职称人员的相关备案信息,或该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或不支持从网站查询人员信息的截图),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如职称证书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即职称证书是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 部门、用人单位核发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发证单位(或该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 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获得职称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或用人单位官 方网站)中登记的信息网页网址和截图(或有关通过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信息的网址和 截图,或发证单位对获得职称人员的相关备案信息,或发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或不支持从网站查询人员信息的截图),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由于目前国内尚未与境外地区实现人才证书互认,投标人提供境外地区注册机构 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的,招标人不予认可。 (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函〔****〕***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号)执行。 (三)异议的接收方式(任选一种) *.通过“***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出。(建议方式) *.以书面形式(《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否 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注: (*)异议以其他方式(如发送邮件)提交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注:(*)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 不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对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可统一写入投标人须知 前 附表,并注明是对招标文件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 ** 投标人须知正文 *. 总则 *.* 工程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承包方式和质量要求 *.*.*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 设计服务期:见招标公告。 *.*.* 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 *.*.* 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工程项目招标公 告。 *.*.* 如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 *.*.*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 规 定的其他情形。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语言文字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本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致投标人;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计基础资料; (**)规范和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工程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 根据本章第 *.* 款和第 *.*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 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 ** 内 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对 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其他资料等资 料。 *.*.* 招标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 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 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 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 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 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相关 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 山*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 *.*.*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 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相关文 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文件的效力 *.*.*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 *.*.*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 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 格式、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如 有)组成。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标明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标暗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有):(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服务 酬金报价说明”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服务酬金报价说明”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 款的有关要求。 *.*.*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 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其成本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 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 成 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 ** 复计算。 *.*.*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所报出的费率或总价,在结算时将不得变更,除非发生 专用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因素,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总价不发 生改变。 *.*.* 服务费收费结算方法结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可先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程场所和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足以影响 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周期**的申请将 不被批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 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 投标有效期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但投标担 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 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 *.*.* 款的规定**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 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保单)纸质原件; (*)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 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 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保 单)纸质原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城*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城*道路工程提 供)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近年财务状况”(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 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状况表。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 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设计人、中标金 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 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 款至第 *.*.* 款规定的 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 否决。 *.*.*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 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规范和技术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 定须签字盖章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否则,所有改动之处均应加盖 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除技术标暗标副本以外,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其余投标 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 行承担后果。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 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技术标暗标应当按照统一的文档格式和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不得出 现投标人的名称、标志或者管理班子人员姓名,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身份 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具体的制作须符合如下要求: (*)使用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封面格式。 ** (*)目录及正文一律采用 A* 规格制作,如图表无法按规定字体在 A* 规格内完 整编辑时,可采用 A* 规格编制。 (*)文字格式要求:全部内容(包括目录、标题及内容)的字体统一采用小四 号“仿宋_GB****”(如“国标”字样)。 (*)页码从正文编起(目录页不编制页码),采用小五号“仿宋_GB****”阿拉 伯数字(如“**”字样),按顺序无间断地标明在页脚的居中处,仅标数字,不 得作其他任何标识;除此之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如企业名称、人员名 称、单位地址和曾经完成的项目名称、企业级别、获奖称号或业绩以及与企业相 关的花纹、水印、图案或符号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 标人的特殊做法。有关投标人的自称均应统一为“我单位”,不得出现“我公司”、 “我集团”、“集团公司”、“总公司”、“第×公司”等其他自称;对以复印 件形式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如企业名称、 人员名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应做相应模糊处理。 *.*.* 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 *.* 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 *.* 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除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 款、第 *.* 款、第 *.* 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 日内办 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 **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 开标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 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 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 的 本人指纹。 *.*.*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开标程序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 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授权代理人按指纹签到顺序排前的两名授权代理 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开标顺序:随机。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如有);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 相 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开标结束。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 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 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 * 年的人员; (*)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 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 不作为评标依据。 *.*.*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 候选人名单。 *.*.*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结束后,因***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确认后,招标人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 推荐定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 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 定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 日内,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 共**交易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 日,公示应当附评标报告(评标 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和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 及商业秘密除外)。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 *.* 定标 *.*.* 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定标其他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规定的方法、规则 和 程序。 *.* 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及定标结果公示(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 日内,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 共**交易网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 日,公示应当附定标报告(定标 委员会成员姓名除外)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且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 ** 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 中标(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 标方法从定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标候选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经公共**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 在 ** 日内通过**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共**交易网公开中标结果。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 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 履约保证金 *.*.*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 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要求。 *.*.*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 予以赔偿。 *.*.*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 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等形式。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 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 个的;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 名或者 * 名的(即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 * 名 及以上且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为 * 名或者 * 名的);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 名及以上的,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 荐的定标候选人为 * 名或者 * 名的(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为 * 名及以上的,但因定标 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等情形,导致有效定标候选人为 * 名或者 * 名的 (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 纪律和监督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 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 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没有规定的定标因素和标准进行定标。 *.* 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 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 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 *.* 异议和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 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根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评标 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 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就定标结果 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 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 *.*.* 招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只限于那些不能自行处理, 必须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才能解决的问题。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 *.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 过***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反馈。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档案等证件的 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其他 不属于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范围。 *.*.*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诚信档案、进粤登记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信誉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其他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范围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设计服务期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规范和技术要求 符合第七章“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 *.* 评审标 准(定 性评 审) 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 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所有定标候 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 定性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票决定标法细则》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具体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由 招标人自行编制。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技术标暗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 *.*.*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技术标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标暗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 (*)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分标准 (*)技术标暗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 *.*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评标准备; (*)技术标暗标评审;(如有)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澄清、说明或补正; (*)推荐定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 评标准备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 组织领导工作。 *.*.* 熟悉文件资料 *.*.*.*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规范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设计服务期要 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 依据。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 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 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 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 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 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 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 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 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 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 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 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 *.* 技术标暗标部分评审(如有) *.*.*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分),在得 出相应的初步评审结论及详细评审得分后,系统自动汇总确认投标人技术标暗标 的评审得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暗标封面进行评审以完成对技术标暗标 的全部评审程序。 *.*.* 未能通过技术标暗标封面、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 与后续的评审程序。 *.*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 响应性评审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 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 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 判断否决投标 判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 示。 *.*.*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 ** 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 单价(或费率或折率)。 *.*.*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推荐定标候选人(适用于定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合 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所有定标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 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的资信标信息(适用于定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信标中的项目组织机构配置人员资格证明、业绩证明、获奖或 表彰证明、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社保证明、网页打印件除外)应是***公共**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 查,但核查的结果不影响评标结果,仅供定标委员会参考。核查的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名确认。 *.* 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 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各环节评审结果;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 录等文件;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 *.*.*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 方可暂停。 *.*.*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定标办法 *. 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工程建设项 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以及《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有关事宜的指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 (*)本工程基础资料和任务书(如有);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补充资料; (*)定标候选人推荐名单; (*)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开、评标全过程资料。 *.定标办法 **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原则,采用下列方法在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中根据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在定标候选人 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细则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补充:详见《票决定标法细则》。 *.确定中标候选人 *.*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 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 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 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 在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报告 定标完成后,组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由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未组 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 (*)筛选情况(如有);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组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 (*)投票情况、投票理由(适用于票决定标法); (*)价格竞争情况(适用于价格竞争定标法); (*)定标理由、议事过程(适用于集体议事定标法);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价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重新招标 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 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定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标候 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放弃中标;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 其他情形。 ** 附件 票决定标法细则 一、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本次定标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综合总 分高低确定该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定标委员会按照“简单多数”原则进行逐轮票决。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采取两轮投票 的形式,首轮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票决,直至确定 * 名中标候选人。 *.票决排名采取投票计数法。 *.逐轮票决采用逐轮择优推荐。 二、定标票决流程 (一)第一轮计算综合总分 *.定标候选人综合总分为定标因素总得分,即: 定标候选人综合总分=定标因素总得分 *.定标因素总得分为各定标因素量化打分的汇总。定标因素及量化打分规则如下: 序号 定标因素 有关要求和说明 全部 分值 * 服务响应度 由投标人自行阐述。横向对比定标候选人的服务响应情况, 服务响应及时性高优先:最优的得 ** 分,次优的得 ** 分, 以此类推,每一档递减 * 分,最低得 * 分。 ** 分 * 信用状况 横向对比投标人在“***城*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 理平台”(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等级 高的优先:信用等级最高的得 ** 分,次高的得 ** 分,依此 类推,每一档递减 * 分,最低得 * 分。 注: (*)信用状况等级按照在上述中相应档次的得分。 (*)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为:A 级、B 级和 C 级。 ** 分 ** (*)信用状况以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当天通过上述平台核查 的结论为准。 * 投标价格 横向对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情况,报价低优先:最低的得 ** 分,次低的得 ** 分,以此类推,每一档递减 * 分,最低 得 * 分。 ** 分 * 承接本项目 优势 由投标人自行阐述。横向对比定标候选人承接本项目的优势 情况,承接本项目优势大的优先:最优的得 ** 分,次优的 ** 分,以此类推,每一档递减 * 分,最低得 * 分。 ** 分 * 设计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阐述。横向对比定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设计的 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内容齐全、 理解到位、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优先:最优的得 ** 分,次优的得 ** 分,以此类推,每一档递减 * 分,最低 得 * 分。 ** 分 注 *:最大限度满足单项定标因素(信用状况等级除外)的定标候选人得该项定标 因素的全部分值,如最大限度满足单项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为 * 名时,则采用“美式 排名”方式进行计算,并列占用名次,并列名次的下一名取第三高分,依此类推。 注 *:当定标因素需要投标人提供材料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定标因素 相关投标材料方能得分;如相关材料在资信标(或技术标明标或经济标)中已提供,则 可指明该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定标委员会成员在《票决定标法综合打分表(第一轮)》中对定标候选人进行 综合量化打分。 (二)第一轮投票及推荐进入第二轮票决定标候选人名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票决定标法综合打分表(第一轮)》按照综合总分高低 进行投票,在《投票表决表(第一轮)》中投票给排名前 * 名的定标候选人。(首轮票 决出 * 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投出 * 票) *.定标委员会成员在《投票表决汇总表(第一轮)》中汇总定标候选人的得票总 数,按照定标候选人得票数量多少,推荐的得票数量前 * 名的定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票 ** 决。 *.特别规定 (*)* 名≤进入第一轮票决的定标候选人数量≤* 名时,直接进入第二轮票决。 (*)逐轮票决过程中,单轮出现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推荐的,得票数(总 分)相同的单位可以均进入下一轮票决。 (三)第二轮计算综合总分 定标委员会成员在《票决定标法综合打分表(第二轮)》中对进入第二轮票决的定 标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打分,定标因素及量化打分规则与第一轮相同。 (四)第二轮投票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票决定标法综合打分表(第二轮)》按照综合总分高低进行 投票,在《投票表决表(第二轮)》中投票给排名第一的定标候选人。(第二轮票决出 * 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仅投 * 票) 三、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在《投票表决汇总表(第二轮)》中汇总定标候选人的得票总 数,按照定标候选人得票数量多少,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定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 选人。 *.特别规定 得票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 确定排名。(不再进行权重计分,直接投票)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 GF—****—****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 程设计 工程地点:********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段) 发 包 人:********镇工程管理中心 设 计 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镇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顺发改资(**)〔****〕** 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 涉及范围西起 S*** 省道,**乐龙路,长度约 *.* 公里,道路宽 **~** 米,采用双向 四车道,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烂板修复、沥青加铺、雨水管道清淤或维修、人行道提升、 路灯提升、交通配套设施等。 *.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 *.工程建安费(具体以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 万元, 工程建安费估算价为 ****.** 万元。 *.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颁 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 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 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完成**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 S*** 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设计等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 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 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 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 ** PDF、CA 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若需要)。 (*)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 查工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需要)、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 内容。 (*)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 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 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 求的为准。 *.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及后续其他配合 阶段。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三、工程设计周期(** 日历天)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包干;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中标费率: %(中标设计费率(%)=设计费中标价÷****.** 万元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 补充:设计人必须遵循《***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财政资 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限额设计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得突破限额进行设计,设计人 进行设计时应充分理解发包人意图,对于无法满足项目功能的设计,设计人应无条件按 照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合同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过程 ** 中所需人工费、交通费、材料费、管理费、到发包人指定地点进行汇报和技术支持等费 用,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因设计人自身原因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和 相关费用,并包括利润、税费及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 险费等全部费用。 *.设计人对本合同项下设计业务有充分的设计经验,并熟悉招标文件和本项目具体 情况,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将其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及合同价中。 发包人不再接受设计人因自身原因提出的增加合同价款的请求。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 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甲方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 作大纲等);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 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 顺序在前者为准。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 *.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各方责任 设计人为其方案设计、技术审查人员出具的成果、结论终身负责,如因成果的质量 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对后续工程实施造成影响,发包人除按本合同条款追究相关责任之 外,保留追究赔偿一切相关损失的权力。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 部设计工作且设计费用结清后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甲 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乙 方: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银 行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户: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合同 *.*.*.*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 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 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 议书”的书面文件。 *.*.*.*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 的文件。 *.*.*.*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 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 计任务书。 *.*.*.*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 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 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 法继承人。 *.*.*.*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 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 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 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 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 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 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 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 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 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 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 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如有)、 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 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 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 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报 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 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 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 关资料。 *.*.*.*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 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 *.*.* 日期和期限 *.*.*.*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 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 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 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 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 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时。 *.*.* 合同价格 *.*.*.*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 其他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技术标准 *.*.*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 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 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 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 生的设计费用。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 (*)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 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 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 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 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 ** 函的内容。 *.*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 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 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 *.* 发包人一般义务 *.*.*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 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 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 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 **的设计周期。 *.*.* 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 管部门等),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 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 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 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 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决定 *.*.*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 ** 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题 按本合同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 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 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 设计人 *.* 设计人一般义务 *.*.*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 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 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 (或)设计周期**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 的责任。 *.*.*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 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 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 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 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 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 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 ** 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 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 项约定的职责。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设计人人员 *.*.*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天内, 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 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 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 提前 *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 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 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 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设计分包 *.*.*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 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 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 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 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 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 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 *.*.* 分包工程设计费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 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 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 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 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 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 *.*.*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工程设计资料 *.*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 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 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 计为限。 *.* 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 ** 天以内,设计人按 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 ** 天以外时,设计人有 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 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设计周期。 *. 工程设计要求 *.*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 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 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技 ** 术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 对设计人的要求 *.*.*.* 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 发包人确认。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 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 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 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 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由发包人承担。 *.*.*.* 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 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 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 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 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 能够实施。 *.*.*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 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 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 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 计。 ** *.*.*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 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 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 责任。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由发包人承担。 *.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 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 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 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 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 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 *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 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 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 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 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 ** 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 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 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 天内向发包人发 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 **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 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 应在 * 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 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 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 相应设计费用。 *.*.*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 **.* 款〔设计人违约 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 设计的义务。 *.* 暂停设计 *.*.*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的 设计周期。 *.*.* 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 **.*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 ** 天内仍未复工 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 **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 担责任。 *.*.*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复工应有 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 设计费用。 *.*.*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 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 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 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 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 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 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 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 后 * 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 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 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 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 ** 件。 *.*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 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中约定。 *.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 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 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 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 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 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 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 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 付费用。 *.* 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 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 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 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 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 ** 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 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 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 设计人按第 * 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 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 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 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 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 * 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 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 **.* 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 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 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 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 款〔设 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 加的设计费用和(或)**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 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 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 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 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 数额,主要包括: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 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 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双方认可方式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 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 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 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 定金或预付款 **.*.*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 **.*.*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 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 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 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 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 进度款支付 **.*.*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 度款。 **.*.*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 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的约 定及时支付尾款。 **.*.*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 件*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 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 变更工程设计。 **.*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 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 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 同接受的修改。 **.* 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 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 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 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 **.* 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 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 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 明后的 *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 款或**设计周期的要求。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 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 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 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 知识产权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 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 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 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 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 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 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 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 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 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 ** 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约责任 **.*.*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 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 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 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 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 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 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 ** 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 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 ** 天后发包人支付 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 **.*.*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 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 天内按本合同第 **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 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 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设计人违约责任 **.*.*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 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 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 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 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 ** 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 责任。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 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 议时,按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 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及有关资料。 **.*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任。 **. 合同解除 **.*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 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 解除合同; **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 ** 天内仍未支付的, 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 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 **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 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 **.*.* 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 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 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争议解决 **.*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 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 下列约定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 天内,选 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 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 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 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 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 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 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 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 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 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 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 不影响其效力。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与解释 *.*.* 合同(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 修改如下)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遗、投标文件、评标阶段签署的 澄清文件(如有)、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合同期间的其他双方 签订的补充条款(如有)、发包人现时和后续颁布的与本合同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办法 及会议纪要等。 增加第 *.*.* 项: *.*.* 限额设计:指按照投资或造价的限额进行满足技术要求的设计。它包括两方 面内容,一方面是项目的下一阶段按照上一阶段的投资或造价限额达到设计技术要求, 另一方面是项目按设定投资或造价限额达到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 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 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 时逐步细化落实。原则上造价不得超过经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估(概)算。 *.* 法律(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 修改如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 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项目设计委托书、中标通知 书(如有)、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 技术标准 *.*.*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由设计人自行搜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单列付费。 *.*.*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图纸和资料” 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和工艺标准与现行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 时,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设计人应执行要求最高、版本最新的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 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 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设计人提出技术要求,设计人按约定的 时间和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 料;设计人提交的经甲方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 大纲等);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 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 顺序在前者为准。 *.* 联络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通过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至收件地址的 来往文件。日常往来文件无条件接收,如设计人拒绝接收,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每次 **** 元违约金罚款,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设计周期由拒绝接收一方 承担。 *.* 保密(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 修改如下) 保密期限:本项目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年。 *. 发包人 *.* 发包人一般义务 *.*.* 发包人其他义务: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 *.*.* 项修改为: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 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设计人应协助发包人完成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交(审批部门审核时间和设计人修改时间不计入内)前述许可、 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时,可相应**设计周期, 费用不再调整。 *.*.* 发包人其他义务:(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 修改如下) *.*.*.*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 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周期延误时,设计人申请设计周期**的,发包人 应予以认可。 *.*.*.* 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 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 设计。 *.*.*.* 在设计人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设计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受理与其有关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 批准、证书或决定,并传达发包人的指令、批准或决定给设计人。发生紧急情况时,可 直接作出避险处置决定。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 发包人决定 *.*.* 发包人应在 *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 设计人 *.* 设计人一般义务 *.*.* 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 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时,由 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责任。设计人必须按照合 同规定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当设计主管部门对前一段设计进行批复 后,其结果影响后一段工作内容时,设计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批复内容,设计周期不作延 长。所有修改、赶工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 设计人须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在***内设立办公场所 (设立办公场所费用自理);设计人的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管理人员 ** 等须于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入驻项目施工现场服务,以确保及时 响应发包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设计任务 *.*.* 设计人其他义务: *.*.*.* 设计人须提供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规报建所需的设计资料,协助发包人 完成办理报审报规报建手续。设计工期已包含报审手续。 *.*.*.* 提供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概算备案。 *.*.*.* 提供施工期配合服务(含参加工程例会、参加中间工程验收等)、专业设 计配合服务。 *.*.*.* 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含积极配合相关资料盖章等)、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后 期咨询服务。 *.*.*.* 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含多次调整修改后的送审工作)、施工图审查(含 多次调整修改后的送审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 本工程施工图中如有采用标准图的设计人须免费提供标准图集,并将本工 程所参照的标准图集大样部分详图附在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当中。 *.*.*.* 设计人须根据发包人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其他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 图设计。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在满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前提下,设计人应按要 求修改。 *.*.*.* 设计人应按中华人民**国国家、**省、***、***规定和合同约 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出现 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 *.*.*.* 设计成果文件相应的概预算须遵循《***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 法》、《***财政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限额设计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得突破 限额进行设计,设计人进行设计时应充分理解发包人意图,对于无法满足项目功能的设 计,设计人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调整,因此增加的设计费用 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在设计阶段,设计人要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优设计,既要 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工程目的,又要达到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如发包人认为设 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不合理现象,有权向设计人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设计 人提供诸如计算书等设计资料,设计人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 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 *.*.*.**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设计成果, 设计人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将设计及有关资料(设计 成果、文书等)制作成光碟交发包人,版权归发包人所有。 *.*.*.**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设计人按中华人民**国国 家和地方规定送审相关设计图纸,并对设计成果负责,对不超出原定项目范围内的设计 工作做必要修改、调整与补充。 *.*.*.**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并承担相关评审费用,且须 根据审查结论负责调整补充直至通过。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通过审查的设计文 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招标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 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驻场 配合、处理有关设计、技术指导、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 误、计算错误或设计缺陷,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设计人除负 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发包人有权追索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第三方评估)。 *.*.*.** 对于工程设计变更相关事宜,设计人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发包人有关设计 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含设计变更的多次调整修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 中。 *.*.*.** 每件资料的每一次来往修改记录、修正资料按照先后顺序做好整理、归档, 以便发包人核查,如经发包人发现,存在设计文件资料内容错乱而导致工作延误的,发 包人有权予以处罚。 *.*.*.** 设计人应保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本合同规定在***内设立办公场所 (设立办公场所费用自理),约定的人员全员到岗、人员驻场办公,否则按本合同及发 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 设计人租赁办公场所的费用己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 工程开工后,设计人应负责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技术配 合工作,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如有),配合完成变更设计及竣工图审核(如有)。费 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 设计人应配合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和施工招标工作,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监理和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施工图纸等,解答招投标人 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等。 ** *.*.*.** 设计人的工作人员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及时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 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始终坚持高质量的服务。若设计人未能于合 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设计服务或其中的任何 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 *.*.*.** 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问题或发包人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修改,设计人应及时处理,属于一般设计问题,应在 * 天内解决; 属于重大设计问题,不超过 * 天。否则,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误期损害赔偿费。 *.*.*.** 工程开工后,设计人指定的专人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问题;如需 设计负责人,其应在 * 天内到场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设计问题,否则按本合同及 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 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如发包人认为设计不能满足要求或设计周期的,可要 求设计人予以解释或要求设计人增加或替换相应的技术人员,设计人不得拒绝。 *.*.*.** 设计人应保证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期间常驻本项目,负责本项目的设计 工作,需短期离开(连续离开时间不得超过 * 天),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离开并应派 相应代表履行其职责。 *.*.*.** 本合同签订后,设计人不得再以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存在瑕 疵或存在遗漏内容或违反相关规定或规范等为理由,将设计人不能依约按时履行本合同 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的任何原因归责于发包人,或推卸给发包人,更不得以此为由拒绝 履行合同义务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 违约责任。 *.*.*.** 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 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 设计人如达不到服务承诺要求,发包人有权给予经济罚款措施、追究赔偿 损失及取消合同等。 *.*.*.**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截止 该时段已支付的合同款。 *.*.* 发包人有权将设计人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成果委托给第三方有关机构或组 织由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审图小组进行审查,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按审查意见 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成果满足要求(或通过评审),审图费用一般由发包人支付,但若 ** 是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各阶段设计文件成果未能通过审图手续,因此造成的相关审图费 用须由设计人支付,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发包人的审查或确认,不能免除或减 轻设计人在本合同应尽的义务。 *.*.* 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拟定的各项制度或办法,设计人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由设计人自行约定。 *.*.* 设计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且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符 合 *.*.* 要求的,应至少提前 *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完成设计合同备案部门备 案后方可更换,设计人没有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文件的,视为发包人不批准。 *.* 设计人人员 *.*.*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 天内,并形成附件 *《设计人主要人员表》。 设计工作完成之前,除符合以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规定情形外,不允 许更换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 ①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②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③因设计人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 ④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 ⑤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⑥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⑦死亡。 如因上述任一原因确实无法到位,须用同等职称、同等业绩或以上职称、业绩的人 ** 员以书面方式申请更换,并附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发包人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更换属于第④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 表的通知。该通知应当经发包人签署。 更换属于第②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更换属于第①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由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 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及发包人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 设计人申请更换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 还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新更换的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 时 所报的专业一致且资格等级需同等或高于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技术负责人、设 计人员及管理人员; ②新更换的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职称、业 绩需同等或高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的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及 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③至少提前 * 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完成 设计合同备案部门备 案后方可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或已备案 的主要各类专业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主要各类专 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长期不在岗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设计人按本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 * *.*.* 款 ⑥~ ⑨点标准的 * 倍支付违约金。 ④人员更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应送原设计合同备案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擅自更 换项目人员或离岗,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行为。 *.*.* 除死亡、重大疾病、重伤(三甲医院证明),可免于违约责任。 注:重大疾病、重伤如是投标前发生,设计人故意隐瞒的,不能免责。 因以下①~⑤项的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 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属于设计人违约责任,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以下⑥~⑨的规 定支付违约金: ①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②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③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 ④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⑤调离原工作单位的,等其他原因。 ⑥更换项目负责人,每次支付 ** 万元违约金; ⑦更换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每人每次支付 ** 万元违约金; ⑧更换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支付 ** 万元违约金; ⑨更换驻场设计代表,每人每次支付 ** 万元违约金。 设计人驻场人员的更换次数超过 * 人次,并且经发包人研判已影响设计人履约能 力,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在施工进场前,设计人须按月将拟派人员(即投标承诺时形成的附件 *《设 计人主要人员表》所报名单的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管理人 员)拟定驻场计划,报发包人审定,并按以下约定驻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重要会 议及设计相关研讨会,如缺席视为缺勤; ②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员每周(除国家节假日外)驻场时间不少于 * 个工作日; ③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按发包人要求每周(除国家节假日外)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 个 工作日。在项目动工后,设计人应主动现场驻场,驻场设计代表以及各类专业设计负责 人员(其中:道路专项设计代表不少于 * 人,其他专业设计代表不少于 * 人)每月驻 场时间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 如没有按要求常驻现场视为违约,按发包人提供的考勤记录方式为准(考勤方式可 采用指纹签到、或人脸识别签到或《考勤签到记录表》签到等),相关人员不到场的一 经发现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①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驻施工现场,设计人须支付发包人每日 ***** 元违约金; ②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未按要求驻施工现场,设计人须支付发包人每人每日 ***** 元违约金; ③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驻施工现场 ,设计人须支付发包人每人每日 **** 元违约金; ④驻场设计代表未按要求驻项目所在地或施工现场 ,设计人须支付发包人每人每日 **** 元违约金; 项目负责人累计缺勤超过 * 个工作日的;驻场设计代表或各类专业技术设计人、设 计人员及管理人员驻场总人数其中一个月缺勤次数(缺勤次数 = 缺勤人数×缺勤天数) ** 少于审批的总考勤数(总考勤数 = 总人数×总天数)的 **%的;均视为设计人违约,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发包人可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各类专业设 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设计人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 天内更换(逾期未 更换视为拒绝更换),拒绝更换或逾期更换的按以下规定支付违约金: ①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每次支付 ****** 元违约金,逾期未更换的,按每日 ***** 元的违约金扣罚; ②拒绝更换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每人每次支付 ****** 元违约金,逾期未更换的, 按每日 **** 元的违约金扣罚; ③拒绝更换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支付 ****** 元违约金;逾期未更换的, 按每日 **** 元的违约金扣罚; ④更换驻场设计代表,每人每次支付 ****** 元违约金;逾期未更换的,按每日 **** 元的违约金扣罚。 *.* 设计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设计人收款方式 *.*.*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由设计人负责办理设计费支付申请手 续,发包人在核实确认后,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直接将相应的设计费支付至设计人指 定账户。 *.工程设计资料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 *.* 项修改为: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 超过约定期限 **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 过约定期限 ** 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 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相应**设计周期。 *. 工程设计要求 *.*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见本工程的规划条件、设计工作要求和发包 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材料。 *.*.*.*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设计人按规划条 件、设计要点和设计任务书内容,自行搜集相关规范和标准,费用已含在本合同款项中。 补充: ** *.*.*.* 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 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 印发<***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顺建发〔****〕** 号)以 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按《*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版)》 及其他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如有新规范、标准,按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 补充: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设计文件中的各比选方案均应进行同等深度的论证和比较,并推荐经济、合 理、可行的方案; (*) 设计文件应合理规划取、弃土场,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取、弃土场位置以及 自采材料的料场的准确性。设计文件应采纳水土保持、防洪评价等专题报告结论,并单 独论述。 (*) 设计文件中红线外征地拆迁数量同红线内的征地拆迁数量应分别统计,并列 入相应概预算书中,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建设影响的道路、水系恢复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外的用地及拆迁数量; b.拆迁过程中影响的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外的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 路)的调查数量以及恢复必须增加的数量; c. 沿线施工供电(含高低压输电线路、电源荷载)详细情况; d. 施工便道(进场主道路)的方案; e. 交通疏导和维护设计方案; f. 高低压配电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供电部门批准; g. 绿化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绿化委员会批准; h. 交通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区、镇两级交警部门批准。 (*) 编制概算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颁布的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房屋面积 应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法进行确定,补偿标准采用***拆迁补偿标准;地面构造物及 地面设施应采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布的补偿标准;环保、水保、文物等行业规费及 专业设施保护、恢复费用应按省级以上政府(含省级)颁发的文件以及批准的主要设施 评估报告列计。 ** (*)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含设计人与地方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就本 合同设计工作内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该文件将作为执行设计文件的依据。 (*) 如需要对施工图进行修编,该项费用含入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 设计人必须按工可批复的工程,分别出图,具体应听从发包人指令。 *.*.*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 *.*.* 项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 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设计周期,但 不作任何费用增加或补偿。 *.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 天内或发包 人要求的时限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见附件四《设计进度表》。 *.*.*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 行。 *.*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 生该情形后 *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图纸使用 PDF 及可编 辑的*.DWG 格式,设计概算须包含软件版、导出版;汇报材料须包含 PPT、PDF、CAD、 ** WORD、EXCEL(成果文件提交要求详见附件 *)。 *.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设计人应在发包人同意送审后/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 设计人应按政府相关审查机构、部门的书面要求和意见进行成果修编,每次修 订时间不超过 * 天,一般的修改不超过 * 天,重大的修改不超过 * 天,关键工作的 修改不超过 ** 天,直至设计成果通过审核。 *.*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协助。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 件,但由此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设计人自己承担,工程施工期间配合服务费已包 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至全部施工工作完成并通过 竣工验收为止的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合同价款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形式:本合同中采用固定费率包干。中标费率/固定综合单价/分项中 标价格不因工程项目规模、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场因素、设计变更及工期延 长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合同价包含“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设计任务书”内容及发包人要求 设计人完成的与设计任务有关的费用(含差旅费、调研费、专家评审费、设计配合费等 其他完成项目设计任务的必要费用)和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人的设计工作量的费用,发 包人不再支付设计人除合同价之外的费用。 **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 定金或预付款 **.* 预付款附件、**.* 进度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以附件 *:设计 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为准。 **.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补充 **.* 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提出对已批复(或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方 案、规模、功能、标准、条件等进行调整需重新设计报批的视为工程设计变更,设计人 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服务期限更改,具体根据双方协商而定,但设计 变更引起的费用不作任何增加或补偿。 补充 **.* 设计人负责处理现场设计变更,并免费提供设计变更图纸和造价估算;一般变更 * 天内完成所有手续,复杂变更 * 天内完成所有手续;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工程变更, 设计人均须无偿配合调整修改直至发包人以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为止。(本项目所涉及 专业的所有设计变更单及设计变更施工图均需提供 ** 套纸质版和 * 套 CAD、PDF 格 式电子版图及变更所需的各类文档表单文件)。 **. 专业责任与保险 **.* 设计人需要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 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增加 **.* 设计保险 **.*.*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保险的特别约定:设计人购买。 **.*.*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设计人购买。 增加 **.*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设计人必须购买整个项目期间全 部现场机构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即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所有保险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保险已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工程所在地建 ** 设主管部门要求设计人必须办理的险种,该险种的保险费用己含在本合同价中;在本合 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发包人对设计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 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也不承担设计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 讼等费用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增加 **.* 其他保险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设计人应为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 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 知识产权 **.*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 所有,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终止后,设计人应 无条件归还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 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引 用设计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依法享有就该 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发包人均有权利用设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发包人引用 设计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依法享有 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为了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本合同所 有设计成果的专利注册权、商标注册权及版权完全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不得以根据本 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向国内外申请专利、商标及版权,如擅自申请专利、商标及版权的, 该专利权、商标权及版权属发包人所有,同时发包人可追究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约责任 **.*.*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详见附件五第四条第 * 点约定。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设计人违约责任 **.*.*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设计人按签约合同价的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 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设计变更资料(发包人同 意**期限的除外)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全部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设计人 员和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指定地点驻场设计,时间可从签订合同开始直至完成施工图 审查为止。实施驻场设计所需的场地、办公、交通、餐饮等费用均由设计人自行解决。 除此之外,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以下违约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延期 * 天, 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人 **** 元/天作违约金;其他文件(设计变更资料及发包人要求 的其他图纸资料等)每延期 * 天,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人 **** 元/天作违约金。因上 述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另外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扣减和赔偿款项在最近一次 付款中扣除,并且不在结算时补付已扣除的款项。任何一阶段延期超过 ** 天时或各阶 段累计延期超过 ** 天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 价 **%的违约金。 **.*.* 因设计文件不合格造成发包人损失,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的上限: (*)因设计错误、计算错误或设计缺陷,造成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造成发包人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设计变更而导致发包人增加建安费投入 ** 万元或以下的 或其他损失 ** 万元或以下的)的违约情况时: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 设计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且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 费的赔偿金。同时,设计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因设计错误、计算错误或设计缺陷,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造成发包人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设计变更而导致发包人增加建安费投入 ** 万元以上(不 含本数)或其他损失 ** 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的违约情况时:除执行本款第(*) 点的规定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 优先从进度款中扣除。同时,设计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双方确认,由于设计图纸中出现设计错漏项,单项变更超 过施工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 *** 万元(以先达者为准)的,每项错漏按本合同价的 *%扣减设计费。 注:单项变更,是指在同一份变更指令文件中发出的变更事项。 变更增加部分与变 ** 更减少部分分别累计金额,不能相互抵减。 **.*.* 设计人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 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进度款中扣除。同时,设计人应按国 家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 发包人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最高投资限额(仅包含建安费、购置费及所对应的不可预见 费)的,在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应扣减超出部分的金额,并扣除设计人设计费签约 合同价 **%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经审定的设计概算(仅包含 建安费、购置费及所对应的不可预见费)的,在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应扣减超出部 分的金额,并扣除设计人设计费签约合同价 **%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的计算 不累加,同时发生时取最高值;结算设计费时设计费基数扣减额取超出估算金额和超出 概算金额最大值。 **.*.* 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设计 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违约情况时: 设计人除限期改正并修订其设计成果文件外,发包人有权处以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 由此导致逾期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的,同时按第 **.*.* 项处以违约金。 **.*.* 设计成果在满足业主需求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并符合规划、消防、人防、审 图等部门报建要求及法规,不可出现多次进件退件情况。若提交的设计成果出现遗漏或 多次错误,导致多次不通过,或造成前期时间延误,则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进行扣除 ***** 元/次设计费作违约金。 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 量问题的违约情况时: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设计文件每返工 * 次,发包 人有权扣除设计人 **** 元/次设计费作违约金;由此导致逾期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的,同 时按 **.*.* 处以违约金。 另外:设计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工程数量表前后不一致或存在计算错误的,每发现一 处,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人 **** 元/处设计费作违约金。 **.*.* 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 未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的违约情况时:①设 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 天内,完成对设 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 * 天, ** 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人 ***** 元/天设计费作违约金。 ②设计人未逐条落实或者回应审核意见、评审结论,每发现一处,发包人有权扣除 设计人 **** 元/处设计费作违约金。 ③对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设计人答复的任何问题,设计人必须在收到 有关通知后 * 天内答复,延迟答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天设计费 作违约金;对于施工现场需要设计人答复的任何问题,设计人必须在收到有关通知后 * 天内答复,延迟答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天设计费作违约金;对于 一般设计变更,设计人在变更方案确定后 * 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重大变更在 变更方案确定后 * 天内提交变更设计成果文件,延迟提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 支付 ***** 元/天设计费作违约金。 **.*.* 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在满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前提下,设计人应按 要求修改,对于拒不修改的,发包人视实际情况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次的设 计费作违约金,相应经济损失由设计人负全责。 **.*.** 设计人如拒绝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发包人可另外委托专业设计人 进行设计并暂停支付进度款,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发包人另行委 托的设计合同金额的 * 倍,直接从设计费进度款中扣除。 **.*.** 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进行设计 交底、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及变更等问题(包括工程例会),提供对设 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 小时内没有现场响应服务或有关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变更未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 发包人扣除设计人 **** 元/次设计费作违约金。 **.*.** 发包人将不定期到设计人的办事处检查投入人员的情况,若发包人在检查 中发现设计人没有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投入人员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次设计费作违约金;若没有按约定设置专人专岗专责,导致发包人工作无法 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人设计费作违约金。 **.*.** 设计人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的 **%。若设计人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发 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免除设计人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 设计人应收取的服务费不足以抵扣其应承担的违约金、罚金、赔偿给发包 人造成的损失等的,发包人还有权向设计人继续追讨。 **.*.** 因设计人违约导致发包人通过诉讼实现权利的,设计人还应承担发包人为 ** 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设计人原因出现违约或违法违规或违反***、顺 德区诚信管理规定的,发包人将其上述行为上报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和违法 处罚全部由设计人承担。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临时禁 令、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严重的气象灾害等。 **. 合同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 天。 **. 争议解决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其他 **.* 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提供) **.*.* 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现金 (汇款或转账)等形式(由设计人自行选择)。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应是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 函的 银行级别:设计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 机构; 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时,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内国有担保公司。 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签约合同价的 **%; 履约担保的期限: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缴交。 **.*.* 设计人应确保合同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顺延的要求。若设计人未能 保证**担保有效期,发包人可向其索赔担保的全部金额。 ** **.*.* 设计人须确保在设计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所有义务之前,履约 担保一直有效。如果履约保函因有效期届满,致使履约保函自动失效,而设计人尚未按 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义务的,设计人应在保函有效期满前 * 个月无条件办理保 函续保,新保函的有效期不低于 * 个月,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勘察设计费中扣除相应金 额(合同暂定价的 **%)作为履约担保或直接要求担保银行支付其担保的全部金额。 **.*.* 当发生违约情形而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罚或因其他原因(如合同价调整), 而导致履约保证金余额少于合同价的 **%的,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在 * 个日历天内补足,补足后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应相当于合同价的 **%。对于未按时限要求 补足的,发包人有权扣罚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补充的履约保证金可 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则补充的履约保函期限应于原履约保 函一致。 **.*.* 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设计人可以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 约保证金。 **.*.*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等额有效支付担 保(担保形式不限)。 ** 附件: 附件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设计进度表 附件 *: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廉政合同 *** 附件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 的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 施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 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 PPT、 PDF、CA 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若需要)。 *.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 工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需要)、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 容。 *.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 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 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 求的为准。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本工程阶段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及后续其他配 合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初步设计阶段 (*)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理解与复核; (*)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工作,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 (*)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深化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并通过相关主 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如有)。 (*)负责完成并制作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设计 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 (*)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各职能 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根据经主管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成果完成全套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且概 算文件需达到***造价审核部门的深度要求),提出拟定的建设工期及其测算依据, 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图(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 doc 格式,表格采用 xls 格式,图纸 采用 dwg 非加密格式),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概算审批。 (*)初步设计完成后,须将初步设计成果送发包人审查认可并通过行政管理部门 组织的专家评审; (*)按照发包人的意见、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初步 设计成果修改。 (**)设计人必须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和底图(含 CAD 及 PDF 格式电子版图,不加 密)。发包人需加晒图纸时,可以委托设计人加晒,设计人可收取工本费并须配合盖章。 (**)设计人必须积极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的送审 (含多次修改调整后送审) 或其他相关工作。 *.施工图设计阶段 (*)负责完成并制作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且必须满足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关于 施工图编制的要求; (*)设计人需按发包人核定建安工程费控制价(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指令为准) 进行控制施工图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免费调整设计;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设 计限额,另行书面通知为准。配合完成相关费用分解及提供依据的服务; (*)按本项目分期建设需要(如有)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含电子文件,文字采 用 doc 格式,表格采用 xls 格式,图纸采用 dwg 非加密格式),且设计深度必须满 足中华人民**国国家、**省、***及***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施工图编制的要求; (*)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 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 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送发包人审查认可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和建设 *** 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合 格证,并按相关规定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 (*)设计人必须积极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送审 ( 含多次修改调整后送审 )或 其他相关工作。 *.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 行)考核和竣工验收) (*)在施工招标阶段,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参加相关专业的招标 文件讨论和审查工作; (*)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设计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 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 工要求; (*)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并免费提供设计变更图纸及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且在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 个 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或按国家规范要求 组织进行相关论证,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书面说明后开展工作。 (*)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 作。 (*)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 以保 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负责施工现场指导,并从设计角度进行施工监督; (*)按有关规定参加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参加并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或审查; (**)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归档视为本阶段工作结束。 *** 附件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 工程初步简本 * 份 图纸、概算书、 其中:整体效果图及主要节点效果图 十二份; * 据预审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 件 * 份 图纸、概算书 * 为预审查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正式 文件 * 份 施工图纸 * 工程施工图初步简本 * 份 施工图纸 其中:整体效果图及主要节点效果图 十份; * 据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份 施工图纸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 份 PDF 及可读写电子文件各一套 * 报建规划图纸 * 份 报建规划图纸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光 盘 * 份 最终版的电子文件(CAD、PDF 扫描 件) 特别约定: *.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 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具体服务周期要求详见附件 *《设计进度表》,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 日。 *.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 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 护措施。 *.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 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 附件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 业资格 或职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道路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 ... ... 注: *.上述的人员要求以设计人在投标阶段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并经发包人最终确 认为准。 *.上述人员要求设计人按投标阶段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名单详细填写,务必专人 专岗专责,须做到是相应职责的与发包人沟通的指定对接人。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须为设计人的在职员工,且在合同签订之时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 相关证件和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并作为合同组成的一部 分;发包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更换不称职人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本项目拟派的设计 人员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如属**省外企业),以此作为本项目合同签 订的前提条件,设计人应该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 *** 附件 *: 设计进度表 (合同签订时按设计人的投标承诺修改) 总体服务期限:** 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 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设计进度计划的提交:自设计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根据工作 服务总体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两份详细且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本计划建议采 用的措施和说明,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初步设计:自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进行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 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在 *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修编稿,初步设计时限要求为 ** 日历天内(含评审过程)全部完成。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图 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在 *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 计图纸,施工图设计时限要求为 ** 日历天内(含评审过程)全部完成。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 年。 (*)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 变更设计内容较大,设计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发包人审批同 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如评审过程较长(超过 ** 日历天),设计人可向发包人申请**相关阶段 的工作时间,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同意。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设计单位无条件 配合发包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 附件 *: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费率%) ☑其他价格形式: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如有):项目预算编制费×固定折率。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特别约定: (*)本项目设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不限人次日(包括往返机 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并包含长期驻现场的人员 和现场服务费。 (*)本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不因合同条款中约定固定费率包干包含的风险范围内的 因素而调整。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附件 * 设计范围、服务内容所有费用; *)设计人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费用(包括设计人根据发包人或其他部门的意见对 设计进行修改的费用和可能需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或中介单位来完成设计成果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 的问题所产生一切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 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所产生一切费用。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的费用(包含图纸 和资料的份数)。 *)本项目设计期间的相关评审会议相关费用(如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费等) 由设计人负责。 * )配合办理规划选址、规划审批手续、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设计人 承担并包含在设计费中,设计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 再另外支付。 *** *)设计人已充分考虑有关工程情况、设计变更( 含变更的调整修改)、政府主管 部门审批、立项、方案调整等反复修改、不可抗力等风险系数,设计人的合同价已包括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设 计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与履行设计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费用明细计算 (一)设计费结算价=经审核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设计费率(%)。 *、中标设计费率(%)=设计费中标价÷****.** 万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三 位,第四位四舍五入。除计算错误外,中标设计费率不因实际工程规模、设计难度以及 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式中 ****.** 万元是指建安费估算价。 (二)设计工作,中途停止或者设计成果已经出来后,工程不实施的设计费结算方 式: *、合同签订后,因上级决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建或终止实施且承包人 未开展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回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已开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单项工程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按下列工程量比例表计算设 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 **%支付。 工程量比例表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 ** *、若设计人已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因发包人原因工程不再实 施时,由设计人提供该单项工程的造价文件经发包人确认,支付该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发包人不再支付该单项工程余下的设计费。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发包人在本合同生效且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 ** 天内,向设计人支付不超 过中标合同价的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 (*)发包人在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且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 ** 天内,向设计 人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 **%。 (*)发包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且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 ** 天内,向设 *** 计人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 **%。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 ** 天内,向设计人支 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注:*、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支付 部门提 * 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是按期支付。 *.无论审计发生何时,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设计单位无条件配合 发包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设计人在申请合同款额支付时,需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 合法、有效的发票、支付申请书(含满足支付条件的说明或证明)。 *.设计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 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 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 有所推延,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每一次付款,发包人将付款额支付至经设计 人书面确认的中华人民**国国内帐户上(**、**、**地区除外)。每一次付款 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式的中华人民**国国内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且收款方、出具票方与设计人均必须一致,否则,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若设 计人提出需求,发包人同意协助设计人境外单位办理相关的外汇支付、税务等手续,但 发包人不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履行和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 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的本合同结算价中,本合同项下,除设计费结算价,发包人不 再支付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本合同设计费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 方造价单位)审定的结果为准。 *.因政策法规变化、地方政府建设计划调整导致设计任务终止的,按设计人实际完 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 *** 附件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 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设计人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 “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 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 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 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 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设计合同有关的设计业务等 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 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 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设计合同失效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 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乙 方: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 第六章 设计基础资料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 第七章 规范和技术要求 *. 设计规范 *.*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与相关服务活动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设计规范以及 所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国家、省、行业和招标项目所在地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 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 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 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 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设计技术要求(如有)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一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 ***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 资格审查资料 资信标 (含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 目 录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其他材料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 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附表五:近年财务状况(如有) 附表六: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附件七: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索引 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完善本目录中各项内容,细化子目,编制对应的页码。 本目录格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 资信标评分索引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 第()页 *.* (评审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的名称) 第()页 * 第()页 *.* (评审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的名称) 第()页 … 小计得分 ***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 简述(由投标人填 写) 营业执照 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资质等级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诚信档案 城*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道路诚信 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 城*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 准)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 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城*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城* 道路工程提供)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在本表后附,以免重复提供)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相关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有关投标人信誉(信用)状况的声明,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 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 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担任职务 最低资格要求 最低数量 要求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负责人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人 姓名: 注:*.投标人填报数量应不少于最低数量要求,人员资格不低于最低资格要求。以上资料无需在本 表后附,以免重复提供。 *.本表中所填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必须提供个人履历(格式见附表三)。 *.本表中所填列的人员必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表所 列人员还须提供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期(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复印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相关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半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 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半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 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 六、其他材料 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附表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方式 联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城*道路建设与养 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城*道路工程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相关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 附表二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 注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号 注:*.表后须附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相关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须附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的所填相关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期(扣除招 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 个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城*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属于**省以外的投标人的上述人员,须附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 附表三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专 业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表,且表后须附个人的身份证、相关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具 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评定分离办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须附在***城*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属于**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附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如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有要求,还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 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 附表四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获奖情况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 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相关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 附表五 近年财务状况(如有) 注:*.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招标文件不要求,则可以不提供); *.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附表六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 (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 格的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本单位未被****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单位未被***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六、本单位不处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号)规 定的限制投标期内。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七: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索引 备注: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不作强制要求。 (一)定标因素响应表 序号 定标因素 投标人相关情况(根据 定标因素填写) 相关资料所在位置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 分别在资信标(或技术 标或经济标): 注:(*)具体由投标人根据定标因素自行填写,可修改可扩充。投标人应当根据定标 因素尽可能详细描述本单位相关信息。 (*)投标人可在本表附定标因素相关资料(如有);如果相关资料已经在资信标或 技术标明标或经济标提供,则可指明该证明材料所在位置。 (*)本表仅作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定标参考内容,不作为评标评审内容。 *** 第二节 经济标格式 ***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 经济标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 目 录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履约承诺书 四、设计服务酬金报价说明 五、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完善本目录中各项内容,细化子目,编 制对应的页码。本目录格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 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 份。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 大设计质量问题。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 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 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 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期限: 日 历天,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设计服务工作,保证设计服务质量、设计 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设计服务 酬金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内不撤 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如有)。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完全响应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第七章“规范和技术 要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投标范围 承诺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投标价格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 规定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三、履约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 工程设计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立即报送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立即组织人员以及设 备进场完成本工程设计任务,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或增加设备。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 合同义务,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设计与相关服务工作,并确保符合 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设计服务酬金结算及支付办法。 *、我单位承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简要设计大纲, 精心设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 **全事故,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的资格或 解除设计合同,并有权对我单位处以经济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四、设计服务酬金报价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认真阅读分析本招 标项目图纸和相关资料,在编制完成简要设计大纲的前提下,计算本招标项目设计服务 酬金。 *.设计人应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本招 标项目的设计工作,投标报价应包括实施本招标项目设计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 *.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报价说明中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发包人将认为有关费 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凡报价说明中未包含的但在设计服务实施过程 中又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投标人应在报价说明中对设计服务酬金的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进行说明,以便 招标人对投标人设计服务酬金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判断。 *.投标人报价说明(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六、其他材料 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三节 技术标明标格式 (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 ***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 技术标明标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 技术标评分索引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 第()页 *.* (评审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的名称) 第()页 * 第()页 *.* (评审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的名称) 第()页 … 小计得分 注: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请投标人填写资料所在的对应页码。 *** 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按评标办法的评分因素自行编制。 注:*、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完善本目录中各项内容对应的页码。同时,本目 录格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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