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报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选择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明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现场递交地点:****************开标室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文件良好密封并邮寄至代理公司,如因邮寄原因造成文件破损,对递交文件及开标过程造成影响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并与代理联系人确认文件完整签收。 邮寄地址:******渤海大街西 **-**** 号(万达金融中心 **** 号 ) 收件人:肖琦 联系电话:****-*******转**招标信息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新联大街***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渤海大街西**-****号(万达金融中心****号)             联系方式:肖琦****-*******转**招标信息部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琦 电 话:  ****-*******转**招标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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