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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交易编号 HSJC****-****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来主任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HSJC****-**** 货物类 ******.* 公告内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HSJC****-**** 二、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台式电脑*台、保险柜*个、超清终端*台、超清摄像机*台、全向智能数字话筒*个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须提供***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台上发布。 七、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人民检察院;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路*号 联系人:来主任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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