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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正文内容

***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有效保障我*城*公共卫生安全,切实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活禽经营*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农村委员会起草了《***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月**日前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葛城街道北大街**号***农业农村委员会***             附件*:《***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农业农村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活禽经营*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保障我*城*公共卫生安全,切实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的范围 本通知规范的**为葛城街道、**街道辖区内所有区域。 活禽的种类。 二、活禽的种类 本通知所称活禽是指列入国家畜禽遗传**目录的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传统家禽以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禽类。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的标准 (一)**内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户的经营场所须按照《活禽经营*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达到“三分区一隔离”方可开展活禽交易与宰杀。“三分区一隔离”的标准: *.活禽经营区域要与其他产品的经营区域分开,有独立的出入口; *.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 *.配备固定禽笼,禽笼底部应距离地面**厘米以上; *.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二)经营条件不符合“三分区一隔离”要求的经营户,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可按照集中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冷鲜销售的要求开展生鲜家禽肉品经营,并在****年**月**日前清空经营场所存栏活禽。 (三)从业人员在进行活禽经营和宰杀过程中,应当按照卫生部相关要求采取个人防护。 (四)所有活禽经营屠宰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即:一日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当日活禽隔夜零存栏)。在休*或轮休期间,对活禽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职责分工 **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家禽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和禽类产品销售*场的监管,维护好*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家禽等违法经营行为;*住房城乡建委、农业农村委、葛城街道、**街道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户对经营场所“三区分离一隔离”改造,*住房城乡建委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家禽养殖、调运、检疫和屠宰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商务委负责商超、木瓜坝、文东巷农贸*场等场所规范管理工作,引导商超等业主加强与活禽定点屠宰场、冷链物流衔接**,保障*场稳定供应;*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其他农贸*场规范管理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户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教委负责做好学校食堂生鲜家禽肉品采购监管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局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我***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等工作高效稳妥实施;信访办负责牵头信访维稳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级其他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五、法律责任 凡违反《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活禽经营*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 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农业农村委 高仁茂 一、《***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活禽经营*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保障我*城*公共卫生安全,切实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 二、《***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年**月*日由*农业农村委牵头拟定了《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告》《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场所改造提升指导意见》,并于**月*日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年**月**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经讨论后修改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一)该《通知》共分为五部分。包括将**、活禽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解释,对规范的标准进行了表述,对相关*级部门职责进行了划分及违法行为的处理作了详细的陈诉。 (二)创设性规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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