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澄海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下达**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万元,培育人数**人。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就公开遴选*****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培育任务及要求:*****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人,培育经费标准为****元/人,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天,且不少于**个学时;分三个模块实施: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具体培育工作按照《****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实施。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机构需具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且符合以下条件;但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 *.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本遴选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培训课程安排合理,资**排合规、细化),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请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区文冠路党政大楼五楼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农机管理股)。 (二)专家评审。由*农业农村局在*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支付。 (三)公示备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果上报省、*备案。 *****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联系人:谢锦顺、罗维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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