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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兴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农农函〔****〕***号)文件精神,*******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人。为高质量完成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机构遴选条件   *.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   *.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培育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参与遴选培训机构的申请书。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号)要求,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撰写《****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目标任务、培育资金用途、培训师资的遴选、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档案整理、验收考核、财务审计等。课程设置应包括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等三个模块,培训时间不少于*天(且不少于**学时)。   *.提供不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承诺书。   三、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培训机构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培训机构拟定为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在***人民政府网和***农业农村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该机构为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我局出具培训机构确认函。   *.培训机构收到确认函后尽快派员与我*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对接,细化培训方案,签订培训合同。   请具备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我*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遴选,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份于****年*月*日前将邮寄到***农业农村局(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省******路*号*府大院内*号楼科技教育股,收件人:罗冬云,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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