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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KST23-B130)询价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其他照明设备 采购单位*********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区**镇下寨乡上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 项目概况 *********(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B*** 项目名称:*********(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B*** 二、采购项目名称:*********(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超过本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名 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完工期 *********(力嘉校区)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采购 *项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 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备查); *、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的投标人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报价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镇下寨乡上埠         联系方式:林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分公司             地 址:***金平区东厦路*号世纪海岸雅园*栋****房,****房             联系方式:陈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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