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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2024年农产品抽检任务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正文内容

***宜秀区****年农产品抽检任务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为确保承检机构确定公平公正,决定采用比对检测费用总价,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承检机构,现将报价函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各检测机构按要求积极参与投标报价。 一、抽查任务 抽查任务在《宜秀区农业农村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中明确,如有超出抽查任务的抽查费用按照中标报价单价进行单独核算。 二、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按照《宜秀区农业农村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执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报价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独立完成全部样品检测参数资质和能力,不得转包。 (二)每批次抽样时,承检机构务必派出抽样(或检测)技术人员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三)每批次完成检测工作后**日内将检测报告送达区农业农村局。每份样品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三份送达区农业农村局。 四、报价要求 检测机构将询价响应文件填写完整、盖公章后密封现场递交至***宜秀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 ** 日上午**时整。收件地址:***宜秀区政务大楼B***室。(收件人:张天都,电话***********) 五、开标时间 ****年 *月 ** 日上午**时-**时整。 六、开标地点 ***宜秀区农业农村局*楼会议室 七、报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含检测费、样品费、采样费、工时费、交通差旅费、物流快递等费用。 八、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检测并每月提供检测报告。 九、报账支付 抽检全部任务完成后,凭正规发票到***宜秀区农业农村局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账。 ***宜秀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宜秀区农业农村局****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食品抽检任务、***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庆农函〔****〕**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任务至少完成***批次(含专项监测**批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区抽检任务分配。各乡(镇)快检室负责承担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全年计划快速检测****批次,每个乡镇实施快速检测不低于***个。 二、监测内容 (一)风险监测。 *、例行监测。全年计划抽检***例样品。主要从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企业进行抽样。其中,蔬菜、水果在各监测地的生产基地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农贸*场作为抽样不足的补充;水产品在养殖场抽样,养殖场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场补齐。畜禽产品抽样范围为全区规模以上畜离养殖场、屠宰企业等。覆盖试行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抽样监测。畜禽产品监测品种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等。同时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品种、监测参数、抽样数量、监测频次和抽样时间由区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专项监测。全年计划抽检**例样品。结合部省*要求主要对我区农产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生产季节、重点生产区域和重点生产主体开展专项监测。 (*)“三棵菜(豇豆、芹菜、韭菜)”专项监测。对全区规模种植豇豆、芹菜基地开展专项监测。按照部、省*级要求,将豇豆、芹菜列为重点监测品种。 (*)水果专项监测。选择规模以上杨梅、葡萄种植主体作为监测地点开展专项监测。 (*)水产品专项监测。选择主要乡(镇)水产品生产基地作为监测地点对鳊鱼,乌鱼、鲈鱼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监测。 (*)重大节日(活动)专项监测。在重大节日(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前夕,对例行监测问题较多、风险评估中隐患较大的即将上*销售的地产农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经济组织等农产品生产主体等。 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品种、监测参数、抽样数量、监测频次和抽样时间由区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速测筛查。 各乡镇快检室在辖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小农户以及集贸*场抽取蔬菜、水果、畜禽、蛋品、水产品,全区总计划抽检****个样品。 (二)监督抽查。全年计划抽检**例样品。根据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结果,对近两年存在风险隐患的蔬菜(豇豆、芹菜、韭菜)、水果(杨梅、葡萄)、畜禽(生猪)、蛋品(鸡蛋)、以及水产品(鳊鱼,乌鱼、鲈鱼)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对“三品一标”认证主体以及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品种、监测参数、抽样数量、监测频次和抽样时间由区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并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级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时间由*农业农村局分解任务。 三、承检机构 ****年宜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单位由宜秀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标确定。 四、监测品种 (一)种植业产品 监测的品种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主要种类,重点抓好豇豆、韭菜、芹菜等“三年行动”重点整治品种。蔬菜主要抽叶菜类(普通白菜、乌塌菜、芹菜、菠菜、苋菜、蕹菜、茼蒿等)、芸薹属类(菜薹、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等)、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等)、瓜类(黄瓜、冬瓜、南瓜、瓠瓜、丝瓜、西葫芦、苦瓜等)、豆类(豇豆、菜豆、食荚豌豆、扁豆等)、鳞茎类(韭菜、葱、蒜等)、根茎类和薯芋类(萝卜、胡萝卜、姜、马铃薯、山药等)、茎类(茎用莴苣)、水生类(茭白、莲藕等)等;食用菌类主要抽平菇、香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等,均为鲜品;水果类主要抽杨梅、柑橘、梨、葡萄等。 (二)畜禽产品 抽检样品为猪尿、牛尿、禽肉(需含鸭肉和乌骨鸡肉)和禽蛋(需含鸭蛋)。其中猪尿样品、牛尿样品不少于抽样总数**%,禽肉样品**%,禽蛋样品**%。猪尿、牛尿样品全部从屠宰场抽取(牛尿样品数量不足时,可抽猪尿样品补充,每个屠宰场同一品种抽样数量不超过*批)。禽肉样品、禽蛋样品全部从养殖场抽取(注意:应抽取即将出栏上*的家禽),每个养殖场不超过*个,全年不得重复。 (三)水产品 抽检样品为本辖区生产和消费水产品主要品种,以小龙虾、黄颡鱼、鲈鱼、乌鳢、中华鳖、蛙类、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鳙鱼、鳊鱼、河蟹、鲶鱼、泥鳅等为主(其中鳊鱼、鲫鱼、大口黑鲈、乌鳢、黄鳝、牛蛙为必抽产品)。各级抽检中有不合格样品的单位须连续监测一年及以上,直至合格,生产基地每次受检企业不少于*个,同一企业每个品种不得超过*个,同一企业抽检品种不得超过*个,同一池塘只能抽取一个样品。 五、抽样要求 (一)抽样环节 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社和家庭农场、散户等,下同)、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其中种植业产品在生产基地、运输车抽样,生产基地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抽样比例不少于**%)。抽样时需了解生产基地的性质(家庭农场、**社、散户等),并在抽样单中注明。如因季节原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可在运输车补齐。畜禽产品在养殖场、屠宰场抽样。水产品在养殖企业、运输车(或暂养池)抽样,养殖企业样品不足时可以在运输车(或暂养池)补齐。 (二)抽样方式 由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抽样,其中,确定抽检的监测地区需按要求提供抽样基地数原则上多一倍的生产基地名单,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原则上同一生产经营主体年度只抽样*次,不得重复抽样。具体抽样时,所抽的生产基地、养殖基地、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等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坚持随机抽样,如实记录样品产地来源,抽自运输车的农产品有无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生产主体,做到样品可追溯。 六、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种植业产品 *.抽样方法:按NY/T ***-****《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任务承担单位 监 测 项 目 检测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氰戊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三氯杀螨醇、乙烯菌核利、敌敌畏、哒螨灵、烯酰吗啉、啶虫脒、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简称甲维盐)、多菌灵、灭幼脲、克百威(含*-羟基克百威)、灭多威、甲萘威、灭线磷、除虫脲 按GB *****.*** 或NY/T ***进行检测 中标 质检机构 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三氯杀螨醇; 限用农药: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和氟虫腈砜)、灭线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常规农药: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五氯硝基苯、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阿维菌素、除虫脲。 按GB/T ***** 或GB *****.*** 或GB *****.*** 或NY/T ***进行检测 (二)畜禽产品 *.抽样方法: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 NY/T ****-****)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猪尿、牛尿可以先用酶联免疫法、金标试纸法等快速测定方法进行筛选,阳性样品需用液质联用法进行确认,检测方法见下表。 监测项目 样品种类 检 测 依 据 “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猪尿 牛尿 《动物尿液中**种β-受体激动剂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号公告-*-**** )(确认方法)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氯霉素)、金刚烷胺 禽肉 禽蛋 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 (三)水产品 *.抽样方法: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氯霉素:按农业部公告***号-*-****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或GB/T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或GB/T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孔雀石绿:按GB/T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或按GB/T *****-****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检测。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按农业部公告***号-*-****《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农业部公告****号-*-****《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 (*)地西泮:按SN/T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多类禁用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检测。 (*)氟喹诺酮类(包括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按农业部公告****号-*-****《水产品中**种磺胺类及**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七、判定依据和原则 (一)种植业产品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滴丁酸钠盐等***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及例行监测的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及例行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检出即判定为不合格,停止使用和批准使用的药物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进行判定,具体如下: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在动物尿液中均为不得检出。筛查方法检出限:*µg/L;确认方法定量限:*.*µg/L。 *.氯霉素、金刚烷胺在禽肉和禽蛋中均为不得检出。(氯霉素定量限:*.*µg/kg,金刚烷胺定量限:*.*µg/kg)。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氟喹诺酮类药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肉和禽蛋中最大残留限量均为*.*µg/kg。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和甲砜霉素在禽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µg/kg;沙拉沙星在禽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µg/kg。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在禽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µg/kg、**µg/kg、***µg/kg、**µg/kg和***µg/kg。 (三)水产品 所监测项目依据如下判定限量值进行判定,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禁用药物氯霉素不得检出,判定值≤*.* μg/kg。 *.禁用药物孔雀石绿不得检出,判定为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 μg/kg。 *.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判定值AOZ、SEM、AMOZ和AHD各为≤*.* μg/kg。按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 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 号)相关规定,虾、蟹中呋喃**代谢物 SEM残留不作判定。 *.地西泮不得检出,判定值≤*.* μg/kg。 *.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判定值≤***µg/kg。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的判定值各为≤*.*µg/kg。 八、监测报告要求 (一)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二)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地点、监测环节、监测种类、样品数量、监测项目等。 (三)监测结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对策、措施和建议。 九、核查处置 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并转办。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凡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应在**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局。 十、信息发布 本级抽检由区农业农村局公布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未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着力做好食用农产品的抽样工作,要根据统一安排,严禁推诿扯皮。 (二)细化工作要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由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产品召回、复查整改、信息公布、月报统计以及数据利用等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传递、核查处置(填报)等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进度管理。按照统一部署,确保****年**月**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评。区、局将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内容,重点考核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核查处置率(系统填报率)、生产企业覆盖率、信息公布等工作。 十一、工作纪律 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不处置、延迟处置不合格抽样报告。   宜秀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抽检品种分解表 例行监测 专项监测 监督抽查 总计 备注 时间 种植 畜禽 水产 “三棵菜”(豇豆、芹菜、韭菜) 水果 水产品 重大节日(活动)农产品 种植 畜禽 水产 *月 ** ** 抽样时间根据农产品上*时间做出调整。 抽样品种重点抽取“三年行动”清单品种:芹菜、豇豆、禽蛋、鳊鱼、鲈鱼。 *月 ** * ** *月 ** * * ** ** *月 ** * ** *月 ** ** ** ** *月 ** ** **月 ** ** * * ** * ** **月 ** * ** * ** 合计 *** ** ** ** * * ** ** * * *** 附件* 宜秀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宜秀区 XX乡(镇) 分管领导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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