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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任务

正文内容

**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询价 询价函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 询价函 我司承包**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项目因建设需要,现就土石方工程进行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请贵单位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询价采购期间及时应答是否参与报价。现将本次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其位于****心,西接**,东**东新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其中地上**一座文化中心建筑面积约为***** ㎡,包括:剧院及公共空间约***** ㎡、美术馆约*****㎡、博物馆约**** ㎡;建设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约***** ㎡,总承包计划工期****天。 询价范围:在项目施工区域内,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自卸汽车运土 、肥槽土回填、地下室顶板覆土、独基、承台基础、集水井、电梯井位等土方回填等工作。 货款对账结算及支付方式: *、工程款按月度支付,每月**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期完成并检验合格的工程量,以及按合同要求计费方式计取当期的工程进度款,每月月底前办理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至乙方当月已完工程合格工程量的**%-当月各项罚款+当月各项奖励支付,如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完工并办理完结算退场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剩余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 年)届满并办理完结算后无息返还。乙方不得以甲方逾期付款为由提出任何索赔。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付款原则为先开发票后付款。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供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报价人供货必须满足询价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承包范围:在项目施工区域内,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自卸汽车运土 、肥槽土回填、地下室顶板覆土、独基、承台基础、集水井、电梯井位等土方回填等工作。 *.报价方式:本次招标方式以固定含税单价进行投标,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清单为准。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资金来源:/ *.报价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在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公司。 **.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以“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询价文件为准,报价人自行免费下载电子询价文件,询价人不再提供纸质询价文件。(注:报价人下载询价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报价人不必重复操作。) **.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 **.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之前登录我司中机建设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上传报价文件及按交标地址递交或寄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平台上传的报价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报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报价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年*月**日** 时******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提交报价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康蝶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 月**日** 时,******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上进行发布公示。 **.其他注意事项: **.*“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询价文件下载、报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下载专区”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因报价人未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的,视为报价人放弃投标,由报价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如报价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报价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询价文件、已提交报价文件,询价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询价人对报价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询价活动安排有变动,以询价人最新通知为准。 询价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 联系人:李康蝶 联系电话:*********** 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询价人 见询价函 * 招标项目名称 见询价函 * 工程项目名称 见询价函 * 项目建设地点 见询价函 * 项目建设规模 见询价函 * 招标范围 见询价函 * 质量标准 □合格 ☑其他: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询价函 *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前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报价表(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保密承诺书(附件三) *、廉洁承诺书(附件四)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五) *、分供商知悉承诺书(附件六)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价文件的封面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经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报价日期) ** 报价方式 固定含税单价 **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元(可设置总限价或分项限价)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时间截止后**个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应多选):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支票□电子保函 □投标人上级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其他要求: 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不要求 ** 履约担保要求 提供合同额**%不可撤销履约保函(银行或者第三方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见询价函 **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合计三份。 ** 开标时间及地点 见询价函 **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构成:投标文件的评审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 * 人或 * 人以上组成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询价控制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特征描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单位 暂定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税金(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a ① ②=①**% ③=①+② b=a*③ * 建筑土方回填 *、土方转运 *、土方回填 *、范围:施工区域内土方回填 *、运距:综合考虑 *、处理方式:满足当地相关政府要求 *、弃置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按现场实际回填土方量(实方)为依据以方量结算 m&sup*; ****** **.* *.** **.** *******.** * 种植土回填 *、种植土转运 *、种植土回填 *、范围:施工区域内种植土回填 *、运距:综合考虑 *、处理方式:满足当地相关政府要求 *、弃置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按现场实际回填土方量(实方)为依据以方量结算 m&sup*; **** **.** *.** **.** ******.** 合计(含税) *******.** 备注: *、如遇国家政策统一调整增值税税率,本合同产品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增值税则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税率调整时间执行最新的税率,产品含税价按税率调整之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支付条件:工程无预付款。:按月进度支付至投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办理结算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剩余 *%作为保修金。 报价格式: 正/副本 **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工程 土石方工程 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报价日期:****年 月 日 目 录 一、工程询价清单(根据询价清单填写报价)(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三、保密承诺书(附件三) 四、廉洁承诺书(附件四) 五、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五) 六、分供商知悉承诺书(附件六) 七、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一: 报价表 注:本次报价为含税报价,结算时含增值税相应税点。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 托证明书 (  )第 号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表格填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三: 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供方)自愿参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有关的项目招标服务,我公司承诺完全接受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保密协议规定,以此作为共同监督实施依据。 *、所有涉及到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何项目提供的任何技术和商务信息只能使用在将要协商的项目服务中,无论协商是否成功,供方均予以保密。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顾客信息,无论供方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获悉,除予以保密外,均不得损害和使用; *、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由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提供给供方的任何信息,不论是通过直接还是间接的,口头的、书面的、或图纸及文件的形式;或任何其他的方式提供的信息,均属本宣言描述的保密范围; *、 除非获得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许可,供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形成的商务文件; *、供方违反本协议造成泄密,给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保留追究供方责任的权利,对构成犯罪的人员,通过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保密承诺书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接受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廉洁承诺书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的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导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四、不以任何形式向采购单位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五、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中机建设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法律合规管理及纪律监察部门举报。 六、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中机建设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及国机集团通采平台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 分,双方应共同遵守本条款。 一、 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下属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 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 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 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 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 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不当影响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诱使政府工作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诱使政府工作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 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 当优势。 (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 *.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二、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 政府工作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政府工作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政府工作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四、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 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 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五、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 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六、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 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 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 对乙方支付赔偿。 七、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附件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 事先通知, 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 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 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八、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九、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 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 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 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咨询举报热线: ***-**** ****; 咨询举报邮箱: ***********;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六: 分供商知悉承诺书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避免双方对合同的履行产生相关争议,本人代表本单位在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方或中机建设)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已收到并全面知悉中机建设《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中的全部规定,明确知晓并已充分理解以下规定:项目经理部印章只可以用于项目部对外发送的文档及业务联系文件,包括与业主和分包的往来文件、每月进度上报、进度付款申请、工程变更等行政或技术类文件,但不能用于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工程结算以及其它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涉及公司权益的文件资料的签章。严禁将项目经理部印章借给分包商等第三方使用。 二、本单位已知悉并充分理解中机建设项目经理部人员同样不具有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单、授权书、承诺书等直接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的权限,该等文件只有加盖中机建设公章以及中机建设合法有效授权的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三、本单位充分知悉并理解中机建设关于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人员权限的说明,并完全且自愿接受。本单位承诺:只加盖中机建设项目部印章及/或项目部人员签字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其他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系无效文件,对贵方均无约束力。 上述无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仅加盖项目部印章及/或仅有项目人员签字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类似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 *.仅加盖中机建设公章及/或仅有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 *.其他没有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涉及中机建设权益文件。 四、本单位承诺上述无效文件为绝对无效,中机建设任何项目人员均无权对上述无效文件进行认可或追认,中机建设的付款行为也不构成对上述无效文件效力的认可或追认。 五、本单位承诺不得依据上述无效文件向中机建设主张任何权利,不得再以不知情为由主张表见代理。否则,不仅表明本单位已明知项目部印章及项目部签字人员无相关权限,还表明本单位存在故意为之的主观恶意,其风险及法律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本单位在完全知悉、充分理解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基于自愿做出上述承诺均系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予以认可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拘束,并自愿承担违背承诺所导致的一起不利后果。 七、 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承诺本单位员工将严格执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及格式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签订地点:**省***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华侨城欢乐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自卸汽车运土 、肥槽土回填、地下室顶板覆土、独基、承台基础、集水井、电梯井位等土方回填等工作。 二、分包合同价款 (*)签约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不含税价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增值税发票税率为*%;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其中暂估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合同金额包括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税项。付款金额如超过如合同暂定总金额,核定工程量后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拒绝就超出部分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分包人的报价书;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资金保障承诺 分包人承诺确保有符合本工程款支付条件的足够流动资金。 分包人承诺不会以其资金紧张或者由于业主原因导致承包人对其支付不到位等任何理由为由而停工或影响工程进度及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九、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专业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就质量、安全、进度、工期、合法用工、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等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包人仅起诉承包人相关款项,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进行追偿,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风险。 十一、*、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做好雇用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并在发放工资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发放。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承包人的处罚。 *、工程分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加强其参与本合同工程建设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管理。必须按《关于转发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转发人力**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湛人社【****】***号)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印发〈**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规〔****〕**号),工程分包人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该账户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工程分包人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工程分包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工程分包人第一次支付款项前提供给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或影响工程承包人施工许可证办理及施工进度等。否则,项目代建单位有权从应付分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可以按照工人的主张和工人提供的初步证明资料(如银行流水)确定发放金额,但项目代建单位、工程承包人不对金额的正确性负责,工程分包人有异议的,应自行与工人协商解决,另每发生一次拖欠工资事件,工程分包人应按人民币**万元的标准向项目代建单位、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每月**号分包方向承包方申报当期完成并检验合格的工程量,以及按合同要求计费方式计取当期的工程进度款,分包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单独列明工人工资款项,报承包人审批,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比例不低于**%。如分包人出现或有可能出现欠薪情况时,承包人有权提高人工费用比例,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分包人要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和赔偿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和处理。 十二、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省******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三里河路 南五巷*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四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 **** **** **** **** 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对承包人与分包人具有同样约束力。 *.*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 分包负责人: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分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其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图纸 *.* 分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向其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可以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承包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对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以及对发包人的责任,以及对其他方的责任等。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总包合同 *.*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可以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总包合同中的任何风险。 *.*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因分包人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分包人承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并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的指令,包括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包括分包人项下任何主体均不得直接与发包人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指令和决定 *.*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因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导致出现问题,由分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留置分包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罚款、更换分包方任何人员等。承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听从发包人的任何指令,若出现上述情形,分包人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分包负责人应当立刻确认并执行。紧急情况下,分包人应当立刻执行并确保不发生相关损失,分包人可以在执行完毕后提出异议。 *.*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分包人应当承担延误执行承包人项目经理指令的责任。 *.* 承包人有权更换分包人的任何人员。分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更换分包相关人员的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分包人前后人员交接而出现任何问题,由分包人承担损失和责任。 *.分包负责人 *.*分包负责人的姓名、职称、授权书(列明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联系方式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未经分包人授权,分包人相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否则由分包人向相对人承担责任,并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分包负责人按承包人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分包负责人应当实施保证人员生命健康、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由分包人承担此部分费用,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向项目经理出具相关报告。经发包人以及承包人同意后,顺延相应工期。若因分包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出现上述情形,应由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相关管理人员,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因人员交接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的工作 *.* 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承包人可以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必要的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必要的施工场地。 (*)承包人可以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承包人可以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分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可以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若本合同中的分包人与其他分包人发生冲突而损害承包人或者发包人权益,本合同中的分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并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的义务 **.*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承诺所施工的质量、进度等事项不低于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约定。若分包人工作未达到总包合同的标准,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若未及时通知导致出现其他问题,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方案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由分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但另有约定除外。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承包人有权更换分包人。因分包人能力不足对承包人造成影响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分包人采取其他措施可以继续施工且保证按实竣工的,分包人应当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经承包人同意后施工,分包人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批准后,分包人方可执行。 **.*分包人应当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应当由分包人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分包人原因导致的行政处罚等)、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施工扰民的费用、施工毁坏财物的赔偿费用等)。若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判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进行追偿。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最终均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不得设立任何阻碍,不得以任何原因实施堵门、围堵、追踪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等恶劣行为,否则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向发包人承担侵权责任,最终以承包人取证为准。(违约金:自分包人实施任何恶劣行为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当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之前未尽到合理义务而发生损害,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则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的五日内向承包人补足。 **.*分包人承担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与主合同相关的承包人所有义务和责任,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就质量、安全、进度、工期、合法用工、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等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承诺对承包人所承担的责任不低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所承担的责任。 **.*分包人违反上述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总包合同解除 **.*在分包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完毕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工程承包人有权通知分包人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分包人应当立即停止履行本合同,分包人应当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日内撤离现场,并与承包人共同承担对发包人的风险。若分包人强占工地拒不退出,则分包人自总包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每日的违约金。若分包人还具有其他违约行为,不排除承包人另行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未支付承包人款项而导致总包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共担风险,分包人同意待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所支付的款项且分包人所实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在此期间,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或者以诉讼/仲裁的方式要求承包人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否则应当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因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导致发包人解除或者终止与承包人的总包合同、导致承包人解除或者终止本分包合同,则由分包人独自承担撤场等相关费用,并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材料设备等,或者由承包人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等,分包人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分包人不享有留置权,若分包人采取留置等措施拒不归还承包人材料、设备的,自拒不归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每日作为违约金。 **.转包与再分包 **.* 除**.*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若分包人项下的劳务分包人违法分包,导致出现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则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败诉责任与诉讼成本、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分包人项下劳务分包人所有人员的施工质量,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分包人与其项下劳务分包人共同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责任。 **.* 若分包人项下的所有主体(包括分包人项下供应商、班组、农民工等人员,以及任何与分包人有关系的不知名人员)向承包方或者发包人主张任何支付责任、任何侵权责任等,由分包人承担败诉责任与诉讼成本等责任,并对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以及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三、工期 **.开工与延期开工 **.*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应当在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开工。 **.工期延误 **.* 因分包人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经承包人通知分包人之后,工期相应顺延; (*)因分包人故意或者过失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未支付给承包人相应款项,导致工期延误; (*)分包负责人未按承包人提供的指令而擅自施工导致工期**; (*)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不可抗力的原因;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不低于承包人向发包人延误工期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对分包人违约责任进行免除。 **.* 因变更导致分包人工期**的,经承包人书面确认后,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而减少工程量,承包人所支付的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暂停施工 **.*工程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分包人暂停施工。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分包人经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后继续施工。因发包人未支付承包人相关款项而导致施工暂停的,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风险,不向承包人主张索赔。分包人自行承担因停工而造成己方损失。 **.*停工期间,分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分包人还需承担损失扩大部分的责任。 **.工程竣工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无法按时竣工,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不低于承包人向发包人延期竣工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对分包人违约责任进行免除。 **.*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而造成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与安全 **.质量检查与验收 **.*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向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损失。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安全施工 **.*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工人受伤等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民事责任与费用、行政责任与费用等),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人必须在发生事故一小时内上报至工程承包人,同时分包人承诺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分包人保证事故损失不会进一步扩大。因分包人迟延汇报、拖延处理导致发生其他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当承担此部分责任。 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发生重大伤亡,分包人承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善后费用、赔偿费用、补偿费用等一切费用)、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行政罚款等),并支付给承包人违约金。 **.*因分包人原因发生重**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分包人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上报至承包方(甲方)。伤亡事故定性后属分包人责任或分包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人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人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或者赔偿,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具体善后工作由分包人安排和处理,承包人不直接对接分包人项下所有职工或家属。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 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未支付款项共同承担风险。 **.工程量的确认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由承包人判断计量结果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可以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作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合同价款的支付 **.*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由承包人确定支付时间。 **.*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协议确定或者经判决确认的工程量与价款,并不代表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工程量与价款予以确认,分包人无权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协议确定或者经判决确认的工程量与价款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否则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六、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 **.*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除上述(*)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 分包人不得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 若总包合同条款发生相应变更,承包人有权单方面对分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后决定是否予以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竣工验收 **.*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无论任何原因,分包人拒绝提供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所提供有瑕疵的,分包人应当自拒绝提供或者提供瑕疵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每日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由分包人承担所有费用。 **.*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竣工结算及移交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质量保修 **.*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 无论任何原因,总包合同的发包人拒绝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则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此种风险,承包人有权不归还分包人质量保证金。若发包人退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之后,分包人所施工质量无任何问题,则承包人可以退还给分包人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人必须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目标。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对分包人违约责任进行免除。 **.*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索赔 **.*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若分包人拒绝配合导致承包人不能及时、有效向发包人索赔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索赔时,分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时*日内予以回应,承包人有权将索赔的款项与应付的工程款进行抵扣。 **.*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可随时向分包人索赔。 **.争议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第( *)项作为争议解决处理方式。 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本合同为涉军项目,则争议解决条款为:双方均已知悉本合同所涉项目的性质及保密要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适用**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程序、过程、内容及资料等,依照**仲裁委员会军工仲裁院的相关保密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与法律有关的书面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省****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项目部 收件人:李俊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省********镇调塾村***号 收件人: 联系电话: **.*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保函 **.保障 **.*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人员的伤亡; (*)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因分包人造成以上损失的,由分包人承担。 **.保险 **.*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分包人应承担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的费用,原则上由分包人直接支付。若由工程承包人代为支付的,承包人有权从对分包人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分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包人必须为其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所有保险合计的死亡、伤残赔偿金不低于***万元/人,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分包人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责任与费用。 **.保函 如需开具保函,保函类型:履约保函 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独立、不可撤销、可延期、无条件、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持续有效至施工工作竣工验收证书颁发后**个日历日。 所有银行保函,必须由银行信头纸打印,分包人承担开具银行保函的相关费用。 分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保函,保函内容及保函开立行应为承包人所接受,承包人在保函到期前*个月向分包人下达保函展期通知,分包人据此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办理完保函延展手续。若分包人未能按期办理,承包人有权提扣保函。 如因分包人不按时开具履约保函而造成的迟付款,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产生的损失。 履约保函应在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分包人提交承包人,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该保函持续有效; 预付款保函应在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分包人提交承包人,自开立之日起至预付款扣完之前持续有效,预付款保函金额可按完工比例递减; 质量保函在承包人向业主移交工程并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由分包人提交承包人,自开立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内持续有效。 以上保函格式见附件*“保函格式” 十、其他 **.材料设备供应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应当妥善保管,但因发包人的原因影响分包人权益的,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分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 **.* 除**.*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有权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若分包人或者其项下有关联人员擅自变卖、窝藏、偷盗、破坏、转变承包人物品的,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 **.*分包人以及分包人项下所有人员(包括分包人项下员工、分包人项下劳务分包人以及工人、分包人项下供应商等),实施私刻承包人印章、未经承包人同意加盖承包人印章、伪造承包人相关文件等行为,分包人应当对该行为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金。 **.文物 **.*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书面通知后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分包人工作过程中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分包人应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的,则承包人可以同意分包人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不可抗力 **.*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分)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分包人应每隔*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承担;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出现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向发包人承担风险与责任。 (*)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断定是否由分包人承担,停工损失则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但发包人不同意顺延工期的除外; (*)分包人拟因不可抗力因素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工期或者款项索赔的,索赔所列的不可抗力原因需经工程承包人及发包人的一致认可,发包人同意进行赔偿或顺延的,则工期相应进行顺延。 **.* 因分包人迟延履行、不履行、不正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的分包人的责任。 **.分包合同解除 **.*分包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书发送至分包人时(包括送至现场或者邮箱)合同解除。若分包人仍继续履行合同,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若分包人强占工地拒不退出,则分包人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承担合同金额*.*%/每日的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分包人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当分包人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分包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工程承包人通知分包人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分包人应当立即停止履行本合同,并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且与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风险。待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所支付的款项且分包人所实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在此期间,分包人不得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相关款项。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撤出施工场地。 **.合同生效与终止 **.*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本合同伍份,其中,承包人肆份,分包人壹份。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图纸 *.*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无 *.*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由发包人负责 *.*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项目经理 姓名:李俊职务项目经理(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承包人的工作 *.*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 (*)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协调提供一个接驳地点,施工用水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对分包人和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承包人负责协调分包人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叉施工作业。 (*)负责审核分包人提交的计量支付表及核定分包人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依照图纸向分包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承包人随时对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如分包人工程质量及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直至清退分包人出工地。 (*)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工作。 (*)承包人应当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对于上述现场施工条件如道路、对外交通、工地周边供电供水及生活服务设施、工地保卫、照明通讯、环保、消防、临时设施等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分包人必须在投标时自行全面评估其风险。以上不利影响造成的施工增加费用由分包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协调各方关系,提供工作便利。 *.分包人的工作 *.*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每月**日前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天报下周进度计划。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自收到进度计划后*日内。 (*)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或根据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自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日内。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发包人负责 (*)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本工程全部施工期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政府“净、畅、宁”有关规定。分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完全达到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监理的要求。 需分包人按规定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名称: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质量检查与验收 *.*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固定单价含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管理费、规费、附加税(除增值税以外的城*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试验检测费、施工措施费、质量保修、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成品保护、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养护费等)、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费等其他直接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本合同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质量保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乙方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间各类材料、机械、人工价格的*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中,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预付款保函是否需要/ **.工程量确认 **.*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以月为周期,每月**日提交。 **.合同价款的支付 **.* 预付工程款:/ 扣回时间和比例(要求应不低于总包合同约定):/。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需要见附件*□不需要/ **.*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结算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现场土方回填数量据实结算,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土方回填方量计算测量。结算手续每月按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单据办理挂账手续。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月度支付,每月**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期完成并检验合格的工程量,以及按合同要求计费方式计取当期的工程进度款,每月月底前办理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至乙方当月已完工程合格工程量的**%-当月各项罚款+当月各项奖励支付,如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完工并办理完结算退场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剩余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 年)届满并办理完结算后无息返还。乙方不得以甲方逾期付款为由提出任何索赔。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付款原则为先开发票后付款。 **.*进度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发包人拖欠承包人本分包工程款而导致承包人未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承包人违约,分包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措施,且不得向承包人追究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和计取未付款利息等。若因分包人原因未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分包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承包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分包人承担,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分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所有损失。 (*)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分包人申报进度款的同时需向承包人提交之前每月的工人花名册名单、工人考勤表(签字及按指纹)、工人工资支付记录(签字及按指纹)、支付凭证(银行转帐记录或现金发放记录),否则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不予审核支付后续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时发票的约定 分包人申请付款前,需同时开具申请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分包人不能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相应发票,则承包人有权不予审批支付对应工程款,分包人还必须承担延迟开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扣减的总分包之间的差额纳税额,及税务滞纳金、罚款等。 **.*其他约定 (*)如果分包人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承包人有权在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项下或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分包人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 (*)分包人应当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分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扣除。 (*)承包人对分包人所有的付款均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所支付的相关款项为前提。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未支付相关款项共同承担风险。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支付承包人款项的,承包人有权不予以对分包人进行支付,承包人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未收到发包方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时,而分包人起诉要求承包人支付其款项,分包人承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六、竣工验收及结算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和提交: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要求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 **.*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承包人核对竣工结算书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结算资料后**天。*.分包人提交修改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的期限为承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或补充结算资料要求后**天;承包人核对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的期限为分包人提交修改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后**天。*.对承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分包人应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天。*.承包人指派的竣工结算核对次数为:*次。 **.*分包人不提交竣工结算书:分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天内仍不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的,承包人选择以下方式处理:承包人根据已有资料审查、核实确定竣工结算价款。 **.*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在以下情况下,承包人可启动强制结算机制,将其单方编制的结算文件送审计或审核:当承包人已发函催办结算,但分包人在函件规定时限内仍未回应时。 **.*最终结清申请:*.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最终结清申请单关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的约定:详见《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承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 七、违约、索赔及争议 **.违约 **.*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应按日承担违约金: (*)工期延误。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每日缴纳违约金。因分包人原因耽误工程进度或造成其他损失,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分包人应尽快赶回所延误的工期,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引发农民工起诉承包人的情况,分包人应当每天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自欠付农民工工资之日起直至计算至分包人付清农民工工资之日止。 (*)无论任何原因,分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围堵工程承包人公司或项目部,因劳务纠纷导致出现的分包人员围堵、闹事、上访事件,分包人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每日作为违约金.从该事件发生之日起算。如分包人员未能及时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并有权自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若分包人强占工地拒不退出,则分包人自总包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每日的违约金。 (*)分包人不享有留置权,若分包人采取留置等措施拒不归还承包人材料、设备的,自拒不归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每日作为违约金。 (*)无论任何原因,分包人拒绝提供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所提供有瑕疵的,分包人应当自拒绝提供或者提供瑕疵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每日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若分包人违约且拒不消除违约行为的,自违约之日起承担合同金额*%/每日的违约金。 (*) 其他/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原则上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劳务分包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但另有约定除外。 (*)质量违约。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由于分包人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分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保质且保量完成工程,造成发包人以此为由拖欠货款或者提出索赔,其拖欠的款项和利息,以及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质保金或任何一笔应付款或保函中扣除。若质保金或应付款或保函不足以支付时,则不足部分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分包人。 (*)由于本工程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而造成承包人不能支付分包人款项时,承包人并不属于违约。分包人承诺与承包人共同等待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支付。若分包人未能履行共担风险的义务而要求承包人先行支付其款项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实施未经承包人同意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从而使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或者被起诉的。 (*)分包人私自与发包人进行对接的。 (*)分包人项下建筑工人直接向工程承包人主张劳务款,或者起诉要求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款的。 (*)分包人拒不开票发票,且通过索赔、起诉、闹事等方式要求工程承包人支付相关款项的。 (*)分包人应当提供履约保函等担保,但并未提供,从而影响工程承包人利益的。 (*)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对其罚款或者抵扣,分包人拒不签署相关单据的。 (*)未经工程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将本合同转让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施工的。 (**)若分包人项下的所有主体(包括分包人项下供应商、班组、农民工等人员,以及任何与分包人有关系的不知名人员)向承包方或者发包人主张任何支付责任、任何侵权责任等,由分包人承担败诉责任与诉讼成本等责任,并对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以及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若承包人未收到发包方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时,而分包人起诉要求承包人支付其款项,分包人承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协议确定或者经判决确认的工程量与价款,并不代表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工程量与价款予以确认,分包人无权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协议确定或者经判决确认的工程量与价款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否则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上述分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对分包人违约责任进行免除,自承包人发送书面免除通知后予以生效。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不仅可以要求分包人支付违约金,还有权要求分包人继续履行、更换人员、进行返工、暂停施工等或者解除合同。承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抵扣或者留置,若不足以抵扣的,分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七日内进行补足。 **.*分包人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承包人以及发包人损失的,分包人应当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分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七日内进行补足。 **.*如果分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任何损害赔偿金或者违约金。分包人承诺承担因分包人违约而导致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求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笔赔偿费或者违约金,但并不排除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承担其他责任。 **.*分包人违约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窝工损失、工期延误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执行费、调查取证费等。 **.*所有违约责任原则上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准,但主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约定更高的违约金的,则分包人所承担的违约责任不低于主合同中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分包人承诺承包人不对分包人所实施的所有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争议 **.*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以下第( *)项作为争议解决处理方式。 (*)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本合同为涉军项目,则争议解决条款为:双方均已知悉本合同所涉项目的性质及保密要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适用**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程序、过程、内容及资料等,依照**仲裁委员会军工仲裁院的相关保密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与法律有关的书面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调顺街道调顺东一**侧 收件人:李俊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省********镇调塾村***号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九、保障、保险及保函 **.保险 **.*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保函/保证金 R分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是, 担保额度提供合同额**%不可撤销履约保函(银行或者第三方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额:/ 十、其他 **.材料设备供应 **.*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合同份数 **.* 双方约定本合同伍份,其中,承包人肆份,分包人壹份。 **.补充条款: /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附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项目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 附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书(参考) 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附件*:履约保函 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分供商知悉承诺书 附件*:防范欠薪承诺书 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附件*:暂定工程量清单 附件*: 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表 序号 姓名 拟担任职务 职业资格 职称 * * * * * * * * * ** ** ** 注:配备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等。 附件*: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工程 合同编号: 承包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生产、环境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双方平等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执行依据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执行标准,以下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双方均应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 *.*.* 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等。 *.*.*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员工岗前安全培训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在规定期限内隐患整改率***%; *.*.*特种设备定检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 *.*.*安全作业票办理率***%;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率***%; *.*.*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 *.*事故控制目标: *.*.*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一般机械设备及以上事故为零; *.*.*一般火灾及以上事故为零; *.*.*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 *.*.*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环境环保目标: *.*.*施工现场危险废品集中回收、存放,合法处理; *.*.*施工现场废弃物分类存放,合理利用、合法处置; *.*.*相关方对施工扬尘投诉为零; *.*.*节约用水、用电、用油。 *.*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环保、职业健康的目标分解制定本单位的目标,落实安全责任。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对分包人安全施工实施监督和指导。督促分包人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如:班前会、安全例会、 填写安全作业票、组织安全检查等)。 *.*审查分包人的安全资质,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技术人员(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对分包人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督促分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与体检工作,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分包人的合格员工统一办理“施工临时入场证”。 *.*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确**全文明施工标准,并对分包人进行交底,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理等,同时检查分包人交底落实情况,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人员,由承包人统一管理。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有权检查分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应急和急救等要求的培训情况。 *.*审核分包人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 施工前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器具、仪表等进行抽样检查。 *.*施工期间,承包人设专职安监人员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分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承包人有协助分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义务。当分包人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承包人有权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清退出场的决定。 *.*督促分包人根据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投入,审核其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对投入不足现象实施惩处。 *.**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由承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人应配合分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分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及管理。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传达上级及业主管理方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境管理大检查,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 *.**不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并有权对分包人现场违章进行制止、纠正及处罚,有权责令分包人更换不称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清退不服从管理的施工人员。 *.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负全面责任。 *.*分包人需根据现场的实际开工情况,找出危险源,列出《风险源清单》,根据风险的大小,编制《施工现场工作风险评估》,并告知所有员工怎么去预防危险的发生; *.*分包人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分包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应按施工人员数量的*%配备。安全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专(兼)职安全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戴有明显标志。 *.*遵守承包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参加承包人组织的会议、检查、学习等管理活动,接受承包人的监督、协调和考核。服从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监理单位对现场的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发包人、总承包单位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开工前,按照承包人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并交承包人备案。按规定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相应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台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投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根据承包人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用品,并教育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进入现场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所有受安全教育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和考试成绩、体检表必须报承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承包人进行的各级安全教育不能免除分包人的教育责任。 *.*将组织机构及班组建制报承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年龄应在 **〜**周岁,老、弱、病、残和未成年者、严禁录用。凡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将《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和复印件报承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方可上岗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作业,违者处罚标准****元/人/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严格执行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及相关文件。 *.**机械进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向承包人备案,经承包人检查许可并登记后方可使用。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检测发证后方可使用。证件及检验报告报承包人审核、备案,并提供现场使用的氧乙炔气瓶定期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承租或使用承包人的有关机械设备、设施、材料、工器具等,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认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分包人自带的起重工器具必须经过承包人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欠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作业时未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人员操作失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非特种作业人员而从事特种作业;非专业人员而从事施工机械、车辆的操作维修;施工车辆在施工道路上超速行驶;饮酒、吸毒及身体状况不适应工作;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其他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原因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分包人负全责。 *.**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工作平台、卸料平台、梯子、临边**防护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和作业面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布设、验收和使用等管理工作,做好开工条件确认、施工交底和过程监督管理等工作。 *.**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业主、承包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班组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日和每天的站班会活动,每天的站班会应做到 “三查、三交”,辨识作业环境及施工过程的危险源,釆取对策和控制措施;站班会的签名和记录必须真实,并妥善保存;未参加站班会的员工不得安排当天的工作。 *.**按规定由现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开展安全与环境检查,及时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分包人对承包人、监理、业主及政府相关机构下发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落实整改并回复。 *.**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大件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分包人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承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分包人的安全管理范围。 *.**施工中釆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节约用电用水;控制排放废液、废气(扬尘);固体废物、办公废弃物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类存放、分别处置;减少 施工噪声,做到施工不扰民。“三废”控制管理工作中需和地方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时要及时与其沟通,并做好配合管理工作。 *.**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物品,在搬运、PC存、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对废机油、柴油、沥青渣、废显影液、定影液、胶片、废硫酸、盐酸、碱 液、**制品、油漆等应建立专门存放点,设立“危险废品”标识。危险废品达到一定存量后,同承包人联系合法处置。 *.**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报告其隶属上级外,还要立即报告承包人。负责事故救援及现场的保护工作,负责各类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未遂、记录、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凡由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非自身责任造成分包人人员伤亡,由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协商时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和亲属),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分包人负责。 *.**按照承包方制定及自行补充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演练。 *.**为本单位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分包人必须按时上报有关安全类的各种文件资料。 *.**对承包人、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承包人、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 分包人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包括安全、健康、环保等措施,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区,确保施工安全及当地环境不受工程施工破坏。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噪音等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由于分包人施工破坏周围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印发纠纷和社会矛盾等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分包人对承包人组织的安全环境大检查、安全工作会议,分包人应及时派员参加,认真贯彻落实。 * 违规罚款事项 *.* 未经培训人员而又从事施工作业的,罚施工队款项按人/次***元,并勒令停止其作业。 *.* 未佩带“工作卡”,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打赤膊在施工现场,人/次罚款***元。 *.* 作业前饮酒、不在指定的吸烟区随意吸烟,一次罚款***元。 *.* 随地小便一次罚款***元/人,随地大便一次罚款***元/人。 *.* 未带安全帽,戴安全帽未系保险带者,一次罚款***元。 *.* 使用已损坏的气割用具,未配置防回火装置、连接不牢漏气,一次罚款***元。 *.* 从事气割、焊接作业未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或未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氧气—乙炔—作业现场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垂直使用,未采取防倒措施,一次罚款***元。 *.* 从事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铆接、飞溅、电钻、粉尘、喷砂、除锈、刷漆、锯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爆炸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一次罚款***元。 *.* 无紧急情况在施工现场大喊大叫或随意蹦跑,一次罚款***元。 *.** 从事气割、焊接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合格,一次罚款***元。 *.** 在人员集中的区域焊接未采取任何防弧光措施,一次罚款***元。 *.** 登高时携带重物,高处凌空作业使用未使用工具袋或工具夹,一次罚款***元。 *.** 未按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火源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夜间作业)而从事作业,一次罚款***元。 *.** 生活区使用明火做饭、烧水、取暖;在生活区、施工现场焚烧物品等情况发生,一次罚款***元。因上述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以上的罚款。 *.** 生活区脏、乱、差。用电未按标准要求设置,随意乱拉、乱接,一次罚款***元。 *.** 使用不合格工作平台或不合格设备的使用,一次罚***元。 *.** 从事焊接、气割作业未配置消防器材,高处焊接、气割等作业下方无专人监护,一次罚款***元,其他火源作业同等处罚。 *.** 电焊线、电源线裸露、接驳点外漏,电源线不按规定接驳,未采取三相五线制,未配置漏电保护装置,电箱、电柜及其他用电设备未采取防雨措施,收班时未切断用电设备电源,气割作业收班时不关气阀,易燃品不用时未及时盖好盖子等,一次罚款***元。 *.** 高处作业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抛掷物料或工具,作业工具、材料放置不稳,安全带挂设不合理的,一次罚款****元。 *.** 特殊工种未按国家或地方要求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元。 *.** 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基坑开挖作业,模板拆除作业,压力试验、无损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无警戒装置或未采取防护或隔离措施,一次罚款***元。 *.** 高处作业、火源作业、密闭空间作业、深基坑作业、夜间作业、电气接驳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设专人监护,一次罚款***元。 *.** 坑井口、楼梯口、井道口、外用电梯口、临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每处/一次罚款****元。 *.**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未及时挂牢安全挂钩,人/次罚款****元。 *.** 吊装作业无对讲机、无旗、无哨、无溜绳、无专人指挥、无警戒装置,一次罚款***元。 *.** 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不按规定超员、超载的,一次罚款***。 *.**吊车支腿未用方木垫平、垫稳或超载起吊,强风、暴雨起吊,一次罚款****元。 *.** 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野蛮装卸、野蛮施工、超速驾驶等,一次罚款***元。 *.** 在施工现场开玩笑、嬉戏打闹、斗气赌输赢,一次罚款****元。 *.** 未及时回复项目部、业主、监理、地方政府机构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的,每份罚款***元。 *.** 未对所在的工作场地进行及时的清理、整理,现场脏、乱、差,一次罚款****元。 *.** 施工材料、构件和机具设备乱摆乱放,堆放不整齐,堆放高度超过*.*米,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一次罚款****元。 *.** 工机具、材料仓库内工具、材料摆放零乱,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中,未配置消防器材,一次罚款****元。 *.** 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的,未指定责任的,一次罚款****元。 *.** 不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野蛮施工的,根据性质、情节予以***—****元的罚款。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根据性质、情节予以***—****元的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 因施工管理不善,而被地方安检机构扣分的,根据所扣的分值,每分将予以****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元以上的罚款。 *.** 使用未经项目部、监理、业主及相关机构验收的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一次罚款****元。 *.** 在施工现场先动手打架的(无论有理、无理),一次罚款****元,并承担因打架造成的一切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高处作业落物,但未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次罚款***元。 *.** 对于已多次口头和书面要求整改,而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次罚款****元。 *.** 车辆、人员不服从项目门禁系统统一管理的,一次罚款****元,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将予以****元以上的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所有费用。 *.** 对于已口头或书面要求整改,而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因此又发生安全事故的,一次罚款****元,并承担所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 *.** 高处作业落物,并造成人员一般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次罚款****元,并承担由于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高处作业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安全通道、梯子、外脚手架、工作平台等)而组织人员冒险施工的,一次罚款****元。 *.** 因安全防护措施欠缺;消防措施欠缺;文明施工措施欠缺;管理、作业人员失职等原因造**全事故/事件的,一次罚款*****元。 *.**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力,违反安全作业规定,野蛮施工等造成严重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一次罚款*****的罚款,并承担由于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因安全措施不力,未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等。造成人员死亡的,一次罚款*****元,并承担因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由**机关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 对于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个人/班组重复违犯上述规定的或不服从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工作时不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给予上述条款(但不限于上述条款)的双倍罚款。 *.**分包人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承包人受到业主、监理的罚款。 *.** 对承包人提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问题,分包人整改不及时或整改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可代为整改,并双倍收取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不免除分包人的一切安全责任。 *.** 罚款不限于上述条款,项目部将根据国家、地方及公司相关安全规定的其他违章现象,根据违章性质、情节有权做出相应的罚款。 *.** 因施工组织管理不善,地方政府机构、业主、监理等单位给项目部所开出的罚单,项目部将根据罚单的金额予以双倍的罚款。 *.** 清退出场 :对于累罚不改;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的;在现场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的;一次严重违规造成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上者;给予清退出场,在**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由事故/事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他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人、分包人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分包人人员施工中发生其他的不安全情况也应及时向承包人通报。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施工主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施工主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本协议共伍份,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壹份,自签章之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责任人 : 责任人: 日期: 日期: 附件*: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承包人(全称):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修正)》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工程(分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二、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最低为*年);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最低为*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个(最低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其他项目的缺陷保修期均为*年,其中LED产品保修*年。 三、缺陷责任期 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经承包人审核认定直接从分包人质保金中扣除支付给另委托的修理人。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附件*: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受益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与(以下称“申请人”)签署的关于关于**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三馆施工总承包(以下称“项目”)的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合同”),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我司兹开立以贵司为受益人,最大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为¥元(大写:)(以下称“担保金额”)的履约保函。 我司将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索赔通知书后,即向贵方支付索赔通知书记载的金额并不持任何异议,但索赔通知书中单次索赔的金额或各次索赔的累计总额均不能超过本保函的最大担保金额。我方愿意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无条件见索即付保证担保。 本保函下产生的任何支付应为净额,应不包括因现行或将来的任何税款、关税(如果有)、费用所产生的扣除额或任何性质的预提扣缴。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如截至本保函有效期结束前**天申请人在合同项下与本保函相关的责任义务尚未履行完毕,贵司有权要求保函延期。我司在收到贵方延期通知后,本保函将按贵方要求延期,否则我司即向贵方支付本保函项下担保金额。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索赔通知书及本保函原件后在** 个工作日向贵方支付索赔通知书记载的金额并不持任何异议。 本保函不可转让。 本保函须遵从《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号出版物。本保函下如发生争议,应在受益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附件*: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 分,双方应共同遵守本条款。 一、 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下属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 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 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 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 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 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不当影响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诱使政府工作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诱使政府工作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 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 当优势。 (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 *.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二、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 政府工作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政府工作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政府工作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四、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 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 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五、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 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六、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 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 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 对乙方支付赔偿。 七、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附件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 事先通知, 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 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 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八、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九、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 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 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 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咨询举报热线: ***-**** ****; 咨询举报邮箱: ***********;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 分供商知悉承诺书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避免双方对合同的履行产生相关争议,本人代表本单位在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方或中机建设)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已收到并全面知悉中机建设《项目经理部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中的全部规定,明确知晓并已充分理解以下规定:项目经理部印章只可以用于项目部对外发送的文档及业务联系文件,包括与业主和分包的往来文件、每月进度上报、进度付款申请、工程变更等行政或技术类文件,但不能用于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工程结算以及其它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涉及公司权益的文件资料的签章。严禁将项目经理部印章借给分包商等第三方使用。 二、本单位已知悉并充分理解中机建设项目经理部人员同样不具有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单、授权书、承诺书等直接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的权限,该等文件只有加盖中机建设公章以及中机建设合法有效授权的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三、本单位充分知悉并理解中机建设关于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人员权限的说明,并完全且自愿接受。本单位承诺:只加盖中机建设项目部印章及/或项目部人员签字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其他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系无效文件,对贵方均无约束力。 上述无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仅加盖项目部印章及/或仅有项目人员签字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类似涉及中机建设权益的文件; *.仅加盖中机建设公章及/或仅有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 *.其他没有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涉及中机建设权益文件。 四、本单位承诺上述无效文件为绝对无效,中机建设任何项目人员均无权对上述无效文件进行认可或追认,中机建设的付款行为也不构成对上述无效文件效力的认可或追认。 五、本单位承诺不得依据上述无效文件向中机建设主张任何权利,不得再以不知情为由主张表见代理。否则,不仅表明本单位已明知项目部印章及项目部签字人员无相关权限,还表明本单位存在故意为之的主观恶意,其风险及法律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本单位在完全知悉、充分理解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基于自愿做出上述承诺均系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予以认可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拘束,并自愿承担违背承诺所导致的一起不利后果。 七、 本人作为(单位)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承诺本单位员工将严格执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防范欠薪承诺书 我司作为湛**文化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工程的分包人,为防范因我司欠薪而导致工人到贵司滋事、闹事乃至出现过激行动等恶劣行为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及正常办公秩序,现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条款以及贵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司承诺如下: *.遵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在贵司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我司后,贵我两司不存在任何欠薪事项; *.我司会及时将有关款项支付给工人/材料商等,同时,我司会对我司聘用的工人/材料等进行管理,确保不在本项目现场出现任何不发行为。 *.如有任何我司下属的管理人员、工人、材料商等在贵司、项目现场发生任何不法行为(如聚众闹事、打架、偷窃等),无论其是否对贵司造成影响,一经查实确属我司责任,则贵司可以根据其不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我司实行以下选择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在上述基础上,罚款人民币*万元/ 例; *.如发生因我司欠薪,导致工人、材料商等到贵司索薪闹事、或到有关政府部门上访、闹事事件,一经查实,则贵司可以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对我司实行以下处理:贵司可即刻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贵司可代为支付有关款项, 该等款项将会以另行加征**%行政管理费的形式从我司已付或将付给我司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回; *.我司承诺不拖欠工人、材料商的地薪资或材料款。否则,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由此造成的不便和后果,由我司承担所有责任。 承诺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根据政府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管理网络,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加强民工队伍管理,使用队伍必须成建制,手续齐备,严禁私招乱雇;若私招乱雇,且招雇人数超过总用工人数*%,每发现一次,视人数多少,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加强劳务管理,禁止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民工闹事或上访,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人数多少,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做好安抚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严禁赌博、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嫖娼等丑恶现象的发生,分包单位应经常对属下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规范属下人员的行为, 明确对属下在沪的一切责任。若违犯上述之一,给总包方造成社会信誉受损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强消防管理,保证必要的消防设施投入,杜绝火灾事故;若发生火灾事故,给总包方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因媒体曝光而使信誉受损,除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外,总包方还将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予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总承包方组织进行的综治专项检查中,若未达标,除责令整改达标外,同时处以每次一千元罚款。检查标准执行***《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要及时报告治安消防事故,保证信息畅通;若迟报、漏报、瞒报,每发生一次,处以一千元罚款;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治安消防事故,每发生一次,处以一万元罚款。 *.本责任书期限以项目施工工期为限,责任期内若责任人变动,由继任者履行。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项目内部分包协议的附件,与工程项目内部分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全称:(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分包人全称:(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报名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logintenderid=e*f***a**f*e*cb**f***f*ce****bd*&chnlcode=t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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