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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比价公告

正文内容

***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年(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二、处置单位名称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行政中心北二区三楼 联系人:张佩 电话:******** *********** 三、处置内容 (一)本项目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第四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主要为淘汰双头路灯***个、景观灯**个、路灯灯头**个。具体回收实物及数量以现场踏勘结果为准。 (二)处置期限:在签订报废资产处置协议后**天内完成全部回收服务工作。 (三)处置费用由成交回收商交资产处置单位。 四、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应废旧物品回收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处置资产存放位置    ******昆仑大道*号 六、现场查看相关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现场踏勘。 *.时间:****年*月**日到**日上午**:**—**:**。 *.现场踏勘联系人员:韩强    *********** 七、评标方法 最高价法,即在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回收商作为成交方(若最高价出现相同情况,有关回收商进行重新报价,相关要求不变),经比价评审确定后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比价结果,向确定的中标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资产处置协议。 八、其它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及相关要求。 *.报价人应按照本比价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报价函(见附件*), *.报价文件:有关确立报价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报价函(见附件*)。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将报价文件送到***行政中心北二区***室,过期不予受理。同时缴纳****元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张佩 *********** *.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报价人单位公章。 (三)费用支付:中标方按照报价将资产处置费交询价人指定账户,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资产回收工作后退回。 (四)安全管理。 回收商安全管理人员在整个资产运输过程中必须实施全程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和赔偿均由回收商自负,资产处置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搬运标的实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资产处置单位其他的资产、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不得损坏,如有毁损回收商须照价赔偿。在搬运完成后将现场清理干净,经验收未达资产处置单位要求的,有权要求回收商进行整改。相应费用由回收商承担。 (五)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报价函 ***机关事务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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