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乐亭县闫各庄镇稻田地发包公告

正文内容

闫各庄镇稻田地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承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位置及标的: *.****开发区王滩镇西张庄村南*公里处稻田地共计**.*亩,南到道,北到道,西到土埝(西李庄耕地),东到排水垄沟(刘庄子耕地(北)、西双坨耕地(南))。 该土地承包期*年,每年标底***元/亩,交款方式:一次性交清. 二、招标方式: 受让方(个人)需提供资料 *.本人身份证(查看原件、交复印件)及手机号。 *.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其他成员同意流转(受让)土地经营权的决议(式样附后)。 *,登录http://laoting.hbree.cn/home注册登录并认证进行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需准备身份证扫描件,内部决议扫描件 *,审核通过后准备保证金打款至***闫各庄镇人民政府账户. 三、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截止 四、承包期限: 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缴款方式: 存入闫各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开户名称:***闫各庄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村信用**联社闫各庄信用社,账号:********************。未交押金者不予受理。 六、土地用途: 承包地的利用方式为种植农作物,不允许栽种果树,未经发包方许可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如植树、建鱼塘等,更不能拉土卖地。 七、相关事宜: *、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宗土地,需无条件服从,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地上农作物补偿归承包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由发包方如数退还承包方,其他费用发包方不作补偿。 *、开标时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转为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不计息),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交清所有承包费。 *、最高中标金额中标。 *、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十个工作日内如投标方不主动来领回投标保证金,不管时间多长,一律不计息。) *、中标后悔标者,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标单位决定另行投标。 *、扰乱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发包方概不负责。 *、承包地内的所有道路、机井、低压线路、地下管道等属于发包方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可使用,但是承包期内机井、低压线路、地下管道等损坏,由承包方自行维修,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期满,承包方应保障机井和地下管道正常使用,并将所有的设施、土地恢复原貌,按时交给发包方,发包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闫各庄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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