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广西教育数据中心互联网光纤租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 项目名称:**教育数据中心互联网光纤租用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电信互联网光纤租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用电信互联网光纤一条,IPV*带宽***Mbps,IPV*地址**个,租期*年。每年免费提供*次临时提速优惠,每次提速至总速率*Gbps,每次提速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标项二 标的名称:移动互联网光纤租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用移动互联网光纤一条,租用IPV*带宽***Mbps,IPV*地址**个,租期*年。每年免费提供*次临时提速优惠,每次提速至总速率***Mbps,每次提速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标项三 标的名称:联通互联网光纤租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用联通互联网光纤一条,租用IPV*带宽***Mbps,IPV*地址**个,租期*年。每年免费提供*次临时提速优惠,每次提速至总速率***Mbps,每次提速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教育数据中心承载运行了**套国家省级部署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自建的信息系统(网站)和教育**平台,这些信息系统(网站)通过租用通信运营商的互联网光纤专线和公网IP,对外提供互联网应用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我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和部分学生及家长。为保证**教育数据中心各信息系统(网站)的正常运行、管理和应用,确保各信息系统(网站)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需分别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家通信运营商延续租用互联网光纤专线和公网IP。经专家论证,认为该项采购只能从相应的唯一通信运营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金浦路*号 *.***青秀区民族大道***号 *.***金浦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蔡堂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秀区**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秀区**路**号**财政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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