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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正文内容

​ *******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号、第*号),涉及我区**家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潘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潘东水果店,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于****年**月**日购进本批次香蕉共*.*KG,销售*.*KG,销售价为**元/公斤,货值金额为***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依据《**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香蕉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供货商的资质文件等原因导致购进了不合格食品,****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佳**价超*销售的**茄子和优质香蕉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茄子,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佳**价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优质香蕉,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佳**价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茄子于****年**月**日购进,共购进了**斤,共销售了**.***公斤,销售价格为*.*元/斤,剩下*.***公斤未销售出去,已自行销毁。优质香蕉于****年**月**日购进,共购进了**斤,共销售了*.****公斤,销售价格为*.*元/斤,剩下*.****公斤未销售出去,已自行销毁,货值金额***.**元,获利***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优质香蕉和**茄子抽检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储存运输不当的导致的。****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储存运输的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家美惠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生姜,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家美惠食品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年**月**日当事人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不合格生姜。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生姜基数为**斤,成本价为***元,销售了***.*元,已全部销售出去(无销售记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做到了应尽的基本义务,且到目前为止也未接到这批不合格生姜造成的相关危害反应。综上事实和理由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处罚。 四、***世纪隆超*有限公司二马路分公司销售的香芹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芹,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世纪隆超*有限公司二马路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香芹于****年**月**日从**批发*场******李必仁蔬菜经营部购进。共购进了*kg,购进价格为*元/公斤,销售价格为*.**元/kg,共销售了*.**kg,销售金额**.*元,获利**.**元,未销售完的进行销毁。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香芹时履行了查验义务、农残留检测,并提供了进货票据、进销台账及供货商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是主观故意行为,未造成社会重大危害,加之在购进时按规定履行了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香芹抽检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李必仁蔬菜经营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义务。****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世纪隆超*有限公司二马路分公司加强运输、储存、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多壹多超*有限责任公司**丽都分店销售的皱皮椒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皱皮椒,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多壹多超*有限责任公司**丽都分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皱皮椒从**批发*场******张琼蔬菜经营部购进。共购进*件,购进价格为*.**元/公斤,购进金额**.**元,销售价格为*.**元/kg,共销售*.***kg,销售金额**.**元,获利*.**元,未销售完的进行销毁及退回供货商。当事人在购进上述皱皮椒时履行了查验义务、农残留检测,并提供了进货票据、进销台账及供货商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是主观故意行为,未造成社会重大危害,加之在购进时按规定履行了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皱皮椒抽检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张琼蔬菜经营部从*****华新种植专业**社购进的皱皮椒不合格。****场监督管理局对******张琼蔬菜经营部进行调查了解,该经营部提供了进货票据和华新种植专业**社关于此批次皱皮椒快速检测的自检报告。****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多壹多超*有限责任公司**丽都分店加强运输、储存、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六、******李寒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葱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李寒丰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螓。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大葱是****年**月**日从******舒可明蔬菜经营部处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完毕获利**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大葱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情为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大葱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供货商的入场检测证明。****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经营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镇绿康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葱、线椒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镇绿康源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螓。*.线椒,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镇绿康源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大葱是****年**月**日从******舒可明蔬菜经营部处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完毕获利**.*元;销售的线椒是****-**-**从*****华新蔬菜**社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完毕获利**.*元,大葱和线椒货值金额***元,获利**.*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情为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食品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供货商的入场检测证明。****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八、******润生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菠菜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菠菜,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润生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菠菜是****年**月**日从*****高水农产品批发*场李茂处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斤,获利**.*元,剩余的**斤菠菜由于叶子变黄溃烂作自行销毁处理。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菠菜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情为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菠菜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供货商的入场检测证明。****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九、******杨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葱、豇豆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杨敏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螓。*.豇豆,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杨敏蔬菜经营部,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销售的大葱从******舒可明蔬菜经营部处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完毕获利**.*元;豇豆是从**濛阳李常旭蔬菜批发部购进,购进了***斤,购进价*.*元/斤,销售价*.*元/斤,货值金额***元,销售完毕获利**.*元,大葱和豇豆货值金额***.*元,获利**.*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大葱、豇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不知情为不合格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供货商的入场检测证明。****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世纪隆超*有限公司都*花园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无筋豆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世纪隆超*有限公司都*花园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产品名称:无筋豆,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世纪隆超*有限公司都*花园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抽检两个产品系*****镇绿康源蔬菜经营部(魏国玲)配送。****年**月**日,向世纪隆超*都*花园分公司配送**KG叶芹,配送单价为*元/kg,销售单价为*.**元/ kg,共计***.*元;****年**月**日,向世纪隆超*都*花园分公司配送**.*KG无筋豆,配送单价为*.*元/kg,销售单价为*.**元/ kg,共计***.***元;货值金额共计***.***元,商家提供了收货单据和台账复印件。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自查,抽检两个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当事人事后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立即采取措施对两个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收召回,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对购进的两个产品进行了农残快检。依据《食用农产品*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两种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超量导致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风险;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传贵蔬菜店经营的芹菜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传贵蔬菜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经营的芹菜从好一新购进,共购进了*kg,销售价为*元/kg,已经销售*kg,货值金额共计**元,故违法所得为**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进购和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检验合格证明等原因导致购进了不合格食品。****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二、******雍河聚优生鲜店经营的虎皮青椒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虎皮青椒,抽样编号:XBJ*****************,购进/生产日期:****-**-**,被抽样单位名称:******雍河聚优生鲜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情况 经****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当事人经营的虎皮青椒从好一新购进,共购进了*kg,销售价为*.**元/kg,已经销售*.**kg,剩余*.**kg损耗废弃,货值金额共计**.*元,违法所得为**.*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进购和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虎皮青椒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取虎皮青椒的检验合格证明等原因导致购进了不合格食品。****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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