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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文化标识墙制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检察院文化标识墙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受***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委托,***********对“***人民检察院文化标识墙制作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文化标识墙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HY-***********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是否 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人民检察院文化标识墙制作项目 否 详见采购需求 ******.**元 合计 ******.**元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网站(www.lncredi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邮箱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元/包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文件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请通过邮箱+电话确认方式进行报名。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间) 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钟内,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街**-*号*门,**一校对面即是。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地址:********街***号 联系人:李秋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街**-*号*门,**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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