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南宁市某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商公告

正文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具有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二、代理项目(合同期限*年):副食品采购,合同估算价:**万元;零星工程维修,合同估算价:**万元;车辆维修,**台小车,合同估算价:**万元。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联系人:李勇华 联系电话:****-******* ***********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