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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彭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正文内容

***农业农村局牵头目前已完成对《***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彭委办〔****〕*号)政策修订工作。修订时,坚持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原则,聚焦数字农业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发创新、产业规模化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农业发展和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百里画廊建设和现代产业建圈强链为核心,全面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业村电商业态创新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加快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同步优化调整*条涉林业类支持政策,积极构建“夯实农业产业基础、促进农业品牌建设、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的政策支持体系,以全面促进我*乡村***农民增收致富。现将修订形成的《〈***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农业农村 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足,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夯实农业产业基础 (一)支持农业设施建设 *.对集中建设***亩以上智能物联网、机器人作业等一体化现代生产设施设备,**高标准种苗繁育工厂化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支持建设绿色及以上标准,规模化、智能化蔬菜(含食用菌)大棚,对**亩及以上、平均投资强度**万元/亩以上的工厂化生产设施,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集中****亩以上、平均投资强度*.*万元/亩以上节水灌溉设施设备和肥水灌溉一体化系统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按照《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通过上级部门《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验收标准》验收,成功创建生猪屠宰标准化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自建病害畜禽尸体暂存设施、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新(改、扩)建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新增配套全程机械化设施设备的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其中,蛋鸡规模养殖场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支持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对我*定点屠宰企业每年屠宰本地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给予**万元/年的补助;屠宰本地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给予**万元/年的补助;屠宰本地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给予**万元/年的补助。扎实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行动,对**投产、证照齐全的家禽集中屠宰项目、牛羊集中屠宰项目,给予**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新购买未纳入**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且适合本行政区域农机化发展的国际、国内先进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机械化播种、移裁和收获机具,以及新购买促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及林产业(含森林药材、笋(材)竹林、林下食用菌等)种植、生产、加工的相关机具,按照购置价**%的标准进行补贴,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类品目(同一类产品名号)机具一年累计补贴台数不超过*台,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农业生产用水矛盾突出,确需修建农村机电提灌站的村(社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省标准化提灌站建设指南〉的通知》(川农函〔****〕*号)和省排灌站《关于贯彻执行〈泵站验收规程〉等五个地方标准的通知》(川排灌站发〔****〕*号)要求**的农村机电提灌站,按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对承担科研机构实施的“*+*”特色产业科研项目,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取得成果并成功运用的,按照每个项目**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科研机构和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万元。 **.与院校、科研院所**对品种**保护和生产技术研究,对新育成品种(系)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登记、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含林草部门认定),或通过畜禽新(水产)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鉴定的育成单位,给予*万元/个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种质**保护单位(含作物、畜禽、水产、农业有益微生物),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场或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规模养殖场,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购买本地工厂化集中育苗模式生产的蔬菜种苗(含菌种)用于***域内农业生产,且购买费用总额*万元以上的单个经营主体,按照购买费用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支持农业规模发展 **.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特色产业核心示范基地中,对**成集中连片蔬菜***亩(其中大蒜***亩、食用菌***亩)及以上的绿色及以上标准种植基地的经营主体,按照***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百里画廊两侧***米区域内(含***米)和官渠郊野公园内从事符合百里画廊**景观种植计划的单个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在**亩以上(含**亩),按照每年***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林下养殖**亩以上,年出栏****只鸡当量以上(以产地检疫数量为准),按照***元/亩给予补助,最高不超**万元。 **.由*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局认定的已整改恢复的存量耕地“非粮化”地块和已复垦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的进行农作物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元/亩/年的种植补助和***元/亩/年的保险补助,种植农作物主要包括粮食、油、蔬菜、川芎等农产品。 **.对符合规定**集中连片**亩及以上木质原料林、森林蔬菜的经营主体,按照***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采取新造和改造方式培育集中连片***亩及以上笋用竹、中药材(多年生)的经营主体,按照***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集中连片***亩及以上的低质低效材用竹林实施提升改造的经营主体,在完成改造后的当年,按照***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四)支持绿色农业发展 **.鼓励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和蔬菜尾菜为原料,进行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加工等循环利用,对利用***域内农业废弃物量****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元/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实施化学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建立肥料农膜购买使用台账,科学施肥且完成农药包装物或农膜回收的,**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照**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对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有机(生物)肥料、土壤调节剂等用于***域内农业生产,且购买费用总额*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购买费用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对开展蔬菜生产全程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的,**亩以上的给予植保组织**元/亩的统防统治补助经费,并给予生产主体**元/亩的绿色防控补助经费。 (五)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 **.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对开展种植业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全过程生产服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服务组织作业服务面积达到****亩以上且服务小农户的作业量占比不低于**%,单环节按照实际服务价格**%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元,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元,单个服务组织当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对新评定为省级、***级、***级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服务组织,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承接运作***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的非公益性的服务组织或服务组织联盟等*场主体,每年度分别给予**万元、*万元补助。 (六)支持农副产品加工 **.鼓励***内蔬菜加工企业以订单方式收购**本地蔬菜并进行加工,年收购量达****吨(含)以上的,按照收购费用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总装机容量**吨以上且使用清洁燃料的粮食烘干设施,在上级农机购置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对购置冷藏车(不含二手车)用于生鲜农产品配送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购置成本**%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台冷藏车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单个经营主体累计补助不超过**万元。 **.对**用于蔬菜、中药材及水果等农产品贮藏保鲜,库容达到***立方米及以上且平均投资强度在***元/立方米以上的冷藏库(含气调库)的经营主体,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各级财政累计补助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奶牛散养户将生鲜乳集中交售到合法的生鲜乳收购站。按照*.*元/***克的标准对集中交售生鲜乳的奶牛散养户进行补助。单个奶牛散养户的累计补助不超过*万元/年。 二、促进农业品牌建设 (一)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 **.鼓励实施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开展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对于种植农产品,对取得“有机转换认证”并按照有机标准生产一年以上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基地规模**亩(含)-**亩的奖励*万,**亩(含)-***亩的奖励*万,***亩及以上的奖励*万元)。 **.养殖业产品中,肉牛年出栏量***头及以上的、肉羊年出栏量****头及以上的、生猪年出栏量****头及以上的、肉禽年出栏量或蛋禽年存栏量*****羽及以上的、鱼虾养殖池塘面积***亩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获得“有机转换认证”并按照有机标准生产一年以上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 **.对新获得“有机认证”的种养殖主体(其中土栽食用菌***亩以上、基质栽培食用菌**万袋及以上),给予*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保持“有机认证”的种养殖主体,给予*万元/年的一次性补贴。对于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主体,给予*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开展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的主体,给予*万元/年的一次性补贴。 **.对当年度同一经营主体的不同产品获得多个认证的,在最高奖项补助的基础上,每多获得一个绿色食品认证,增加*万元一次性补助。以上主体需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期内持续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对当年度同一经营主体的同一产品获得多个认证的,按照最高奖项补助,不得重复奖励。 (二)支持品牌宣传营销 **.支持农业品牌形象宣传推广,对在国内外城*交通枢纽、高速路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合法设置户外广告牌或电子宣传牌的,按照宣传投入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区域公用品牌在人民日报、**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等中央级主流媒体以及收费新媒体上投放广告,按照广告投入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自主品牌在中央级主流媒体以及收费新媒体上投放广告,按照广告投入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鼓励在国内外城*机场、火车站、高速路服务区、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重要场所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对新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开店费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专营店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单个经营主体累计补助不超过**万元。 **.鼓励开展品牌推介、农产品展示展销,对经营主体(不含林业)参加各类农业展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对特装展位的装修费,给予装修费用总额**%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单个经营主体(不含林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支持农产品知名品牌创建 **.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或企业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优质生鲜农(林)产品生产主体以“**山”公用品牌出口,按照商务部门数据对其出口销售总额*%的标准给予补助,同一生产主体年度出口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 (四)支持节会(会展)活动开展 **.对举办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品牌建设的农业展览、节会活动的承办主体,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认定的,***级以上农业展览、节会活动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镇级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同意,组织开展的***级及以上农业文化研讨会、论坛等农业文化活动,每场补助*万元。对促进林草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经林草部门审定批复的花卉(果类)节会一次性给予承办主体*万元补助;参加国家级、省级、***级举办的生态旅游、林产品等展览展会的,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中国·**(**)蔬菜博览会,激发*场主体参展观展积极性,对农机类参展商给予*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类及植保器具参展商给予*.*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由展会承办方统一申报。 三、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一)支持引领示范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级、***级的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组织、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兽药减抗达标示范场,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级、***级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万、**万、*万、*万一次性补助。对于成功取得与农业、林业生产经营相关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农(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单位,给予****元/个的一次性补助,每个申报主体一年不超过*万元。 **.对全**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给予项目扶持,支持其提高自身能力、完善基础、延伸产业链,每年奖励扶持不超过*家示范家庭农场(**社),每家给予**万元项目奖励。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万元、****万元、*亿元、*亿元、**亿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就高不就低。 (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支持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鼓励其农村集体资产、**开发,对登记赋码以来实现连续三年经营性收入(不含发包收入)***万元以上且每年盈利**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不含发包收入)***万元以上且每年盈利**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给予**万元、**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农业电商发展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电商实训、品牌培育、直播团队孵等农村电商专项行动,构建“线上引流+线下消费”模式,经*农业农村局绩效考评合格、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每个专项行动**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补助。 **.聚焦我*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农村电商赋能。当我*蔬菜在地价格低于*.*元/斤时,电商平台、数字化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人直播等农村电商主体积极组织销售,将在地售价拉升*.**元/斤以上,且销售订单成效量达*千万斤、*千万斤、*千万斤的,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补助。 **.鼓励主播优化带货细分品类,支持电商带动发展。评为****年国家*部门有关农村电商政策中“*****名左右农村电商带头人”的,一次性奖励**万元。对“网红”等主播、龙头企业等网络直销我*乡村“土特产”年度金额达*亿元、*千万元、*千万元、*百万元的,当年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补助。代运营等“一站式”服务。 **.增强和美乡村电商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对设立快递服务站点开展双向配送服务,每年收发快递件数达**万件、**万件、*万件的村(社区),当年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奖励。对制作传播宣传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安全、环保类等节目,能引导舆论、弘扬正能量,促进乡村产业品牌、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提升,且关注粉丝数分别达****万、***万、***万、**万、**万的个人或机构;单品点击量分别达***万、***万、**万、**万、**万的,当年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补助。 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鼓励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的行政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村”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的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万元的补助。对达到***美丽庭院建设参考标准的美丽庭院,按****元/个,给予美丽庭院所在村(社区)一次性补助。 **.支持乡村治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场主体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川**盘、闲置农房、集体建设用地、废旧厂房和学校等拓展业态功能,延伸产业链条,重构乡村价值,实现多方**共赢。对打造文创工作室、艺术工作站、演艺中心、科技体验馆、传统手工铺民宿康养等,流转(租赁)合同期限*年以上,从流转(租赁)次年起,按实付年租金的**%给予项目业主奖励,连续奖励两年,累计最高**万元。 (二)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 **.鼓励休闲农业发展,对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拓展农业功能,投资额***万元以上规范性农商文旅体融合项目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新评定的省级森林(竹林)康养基地,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的省级森林康养人家、省级森(竹)林人家、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的***级森林(竹林)人家,给予*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农村新业态发展 **.对于在林盘景区、农业园区内以及镇村合并**活化发展农业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对**并评选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是典型案例的连续补助三年,投入运营第一年每个项目补助**万元,第二年正常运营的补助*万元,第三年正常运营的补助*万元。对新评为***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的典型案例奖励*万元;对支持新消费场景运营,并获得农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主体给予**万元/年的奖励。 五、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对辖内金融机构通过***“农贷通”*场化村站实际发放的涉农贷款,按照当年新增贷款余额*‰和*,***元/站点/年(每个银行补贴不超过**个站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支持农贷通村级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标准化村站建设*万元/站点、示范村站*万元/站点的标准给予村站管理运营方一次性奖补。 (二)加大人才扶持力度 **.支持培育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乡土人才。具体政策纳入《***乡村**人才专项政策》实施。 **.支持现代种业、现代农业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围绕建圈强链布局人才链,支持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现代种业、现代农业产业科技领军团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政策纳入《***促进蔬菜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和《***乡村**人才专项政策》统一实施。 六、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对象包括:设立登记、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社、家庭农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未进行设立登记但进行了税务登记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及其人员、***其他社会组织、自然人。 (二)对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被纳入“两个名单”、违规违法占地、违规违法建设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存在严重失信的行为,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取消当年度享受本奖励办法的资格。 (三)对恶意套取骗取奖励资金以及挤占、挪用奖励资金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专项资金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奖补对象后三年享受一切***级财政优惠政策的资格。涉嫌违纪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同一事项符合多项***级奖励扶持措施的,不重复享受,按照最高额进行奖励。已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享受本措施及我*出台的其他奖励扶持措施的企业(组织、个人),不再享受本措施奖励扶持措施。 (五)除有明确规定外,已享受上级项目资金的业主,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六)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政策规定,按照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措施由***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局、***财政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解释和实施。各项奖励扶持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局、***财政局研究制定,明确奖励申报、审核、审批、拨付流程等内容。 (八)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日以后施行,有效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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