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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文化馆演播大厅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海洲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省***岚山区**路与观海路交汇处南首岚山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曲东路水晶城商务楼D座***室 联系人:韩磊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文化中心-文化馆演播大厅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HS****-****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文化中心-文化馆演播大厅维修项目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的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领取。 *.售价:***/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现场登记报名、购买采购文件,不按规定报名者报名无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审查的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副本原件。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分(**时间) *.磋商地点:嘉悦智慧酒店一楼会议室(岚山区海滨路与**岭路交叉路口往西***米)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磊 联系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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