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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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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VGBIAM-F****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嵩山路*-***号(**明珠苑综合*场*楼))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领购(潘女士,电话:****-********,***********),并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售价:人民币***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时间:****年*月*日**:**-**:**(**时间),逾期不受理。 (二)投标地点:**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嵩山路*-***号(**明珠苑综合*场*楼))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二)开标地点:**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嵩山路*-***号(**明珠苑综合*场*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馨莹 办公电话:****-********(****) 传 真:/ 地 址:**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嵩山路*-***号(**明珠苑综合*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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