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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嘉洁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4-Q1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嘉洁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GA****-Q**)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GA****-Q** 项目名称:***嘉洁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嘉洁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 * 批 ***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个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药品供货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A座***开标三室(**路*委党校以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共***委办、*政府办《***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若干措施》(高办字〔****〕*号)文件精神,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标采购,各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系统,自行决定是否委派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授权委托人也可电话或书面向*政府采购中心咨询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洁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筠阳街道华林路以西 联 系 人:鄢海英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民中心(**路*委党校以西) 联 系 人:卢莹、冷淑蓉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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