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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汝城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正文内容

_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_(采购人)的_****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_HNAT****-CZ-***__)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AT****-CZ-*** *、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项目最高总限价 * 食堂食材采购 *年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供应商提供《**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网站(http://credit.hunan.gov.cn/)、**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自查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条件 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三套到**************(详细地址:******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四、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分公司。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不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供应商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分公司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岭支行 账号:**** **** **** *****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站(http://hunan.chinatax.gov.cn/cz)上发布。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磋商文件后,请于****年**月**日**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联系人:杨敏 电  话:****-******* 地  址:**省******神农大道与滨**路交汇处 委托代理机构:************** 联系人:龚丽英 电  话:****-******* 地  址:******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六楼 邮  箱:*********** **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姓名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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