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购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幸福春城”摄影展服务的计划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年****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号)的要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摄影展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已于****年*月**日经*财政局审核同意,现将购买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年*月**日—*月**日,联系电话:****—********。 附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购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摄影展服务的计划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购买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拍摄服务的计划 按照《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昆通〔****〕*号)工作要求,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年****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拍摄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拍摄工作(目录代码:A**** 文艺赛事及展演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摄影展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充分展示***五年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优质**的媒体或平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摄影展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万元(人民币拾壹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年*本级预算“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新一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摄影展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购买方式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