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凤阳县公安局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正文内容

*****局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皖财购[****]***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单位如下: *.中国**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支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局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境内 *、服务目标:*****局****名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一年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服务质量标准为:合格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 项目采购完成且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局信访接待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局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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