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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关于《资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现将《*******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以征求广大*民朋友的意见。各位*民朋友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或发邮件至邮箱***********。   公示和征求建议截止时间:****年*月*日。   ******教育局   ****年*月**日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教通〔****〕***号)和《***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辉   副组长:陈智勇 钟友胜 陈立新 贺思齐 刘 轶   成 员:龚向海 王 达 李开先 姚建波 俞伟基 卢** 曹鹏飞 匡建新 秦** 夏协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局基教股,由龚向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团芳、文年志、胡慧芝、李智为办公室成员。乡镇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公办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形式,民办初中和**中小学超员摇号。中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入学必须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乡镇学校在中心学校的管理下,由学校接受报名;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者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二)坚持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人/班、初中**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各学校起始年级中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学位的问题。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严格**入学条件,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在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随迁就读的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采取“三帮一”劝返行动加强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均衡编班后及时公布学生名单。学校按照聘任为主,均衡调配原则,选配好各班任课教师。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各中心学校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区直各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四)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确保入学机会公平。   (五)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接收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报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要做到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招生要求   (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各校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与所入幼儿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学校将逐步取消校车,所有新生一律就近入学,不得乘坐校车(为民学校、新堤咀学校、荞麦园学校除外)。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所属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各校要建立与**、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   (二)按规定的年龄招生。各小学原则上不得接收****年*月**日未满*周岁的儿童入学,有学位的学校可将入学年龄适当放宽至****年**月**日止年满*周岁(此类情形,小学阶段中途不得转入有入学年龄限制的学校)。   (三)按设定的程序招生。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要规范招生程序。**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在**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入口(以下称“***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按要求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学校和教育局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按批次进行公示。各校具体招生方案,于*月**日前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招生工作未启动前,严禁任何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擅自进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摸底与宣传,生源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学生成绩与信息。   五、招生方式   (一)**公办学校   *.一年级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家长于*月**日-*月**日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学校、区局审核资料,按照“生源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根据生源排序情况,第一、二、三类依据划块、就近的原则直接派发学位,网上通知家长,学校公布预录名单。若第三类中小产权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第四类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学位,摇号仍未取得学位的由区教育局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   (*)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和房产等情况排序:   A.第一类:有户有房。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同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户籍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B.第二类:有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学校招生区域(**老居民,不含户籍迁入**的居民),其父母在**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学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在当年*月*日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无房产(如拆迁户、迁入户),实际与家人租住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可以学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C.第三类:有房无户。学龄儿童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非*****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但拥有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房产指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但商业门店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并在****年*月*日前实际入住,以居所房产地为入学依据。   D.第四类:无户无房。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居住学校招生区域内,没有购买房产,租赁他人住宅。如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就学,根据学位情况摇号入学。摇号前,学校配合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在****年*月*日前实际居住。此类生源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A.在**服现役军人、在外地服役但子女或配偶户籍属于***的现役军人、***户籍的烈士、现援藏援疆干部、当年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法人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实际居住地或父母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安排入学。   B.残疾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年满*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安排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随班就读的,由所在招收区域内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C.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年*月以后,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工作的,提供户口簿,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依当前实际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D.拥有唯一居所的****老居民,因政府拆迁暂未有新的居所,可凭拆迁证明和***预购房证明,在原居住地所属学校或现居住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   E.学校招生区域内因拆迁而出现生源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   (*)提交材料。   A.有户有房: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B.有户无房:户口簿、居所证明。   C.有房无户: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D.无房无户: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满半年)、居所证明。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半年以上)、居所证明。   E.特殊情况处置地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居所证明,即居住所在地证明材料,自有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或加盖社区公章的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租住房: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   入住证明,即****年*月*日之前所交水电、燃气发票或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开户缴费凭证(提供其中一项凭证即可)。   *.七年级招生   (*)依据“一校多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生源排序。第一类:有户有房;第二类:有户无房;第三类:有房无户;第四类:无户无房。   (*)**初中阶段学校(*****中学、***第六中学初中部、**经开区初级中学、**国基实验学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家长于*月**日-*月**日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学校、区局审核资料,采取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   A.招生区域内一、二、三类的生源,经审核符合入学资格的直接派发学位,网上通知家长,学校公布预录名单。   B.若一、二、三类学位派发后仍有剩余学位,学校对招生区域内的第四类生源审核,若第四类人数少于富余学位,则全部录取,大于富余学位,摇号来确定学位,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回户籍地就读或者服从招生工作小组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提交资料。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学籍卡(毕业学校在未进行“学生毕业”操作前打印给学生),各类别所需提供的材料同小学相对应的类别。   (二)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的要求,按计划在区内进行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确保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在*%以内。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学校与**公办学校在统一的平台同时报名。   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学生全部采取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现场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微机派位须邀请公证处、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三)乡镇中心学校   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方案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六、招生程序(**学校)   (一)**公办学校   *.网上报名。*月**日-*月**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上传相关入学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政策咨询。*月**日-**日招生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受理家长相关招生政策咨询,指导学生家长网上申请报名。   *.资格审查。*月**日-*月*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中审核一、二、三类申报资料,按生源排序分类确定初审名单。*月*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上报《*******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填表说明见附件*,汇总电子表册统一用Excel格式发邮箱***********。   *月*日-*月**日区教育局集中审核资料,*月**日-**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并下发至招生学校。   *.招生公示。*月**日对一、二、三类人员公布初审名单。   *.摇号派位。*月**日区教育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摇号派位确定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新生预录。*月**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见附件*)。*月**日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截止日期。   *.新生报到。*月**日-**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少年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二)**民办学校   *.网上报名:*月**日-*月**日。   *.资格审查:*月**日。   *.超员摇号:*月*日-*月*日。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摇号派位;摇号出局者按申报的公办学校进行招生。马良学校(原****学校小学部)的六年级学生有意愿升入**学校初中部就读的,在摇号前提前录取。   *.新生预录:*月**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上报新生信息汇总表,汇总电子表册统一用Excel格式发邮箱***********,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   *.报到注册:*月**日-**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少年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七、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   (一)相关规定   *.符合**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时,可按照“一人限报一所区内公办学校,一所区内民办学校或*直学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并在网上报名,且提供真实材料。公办初中学校可按招生区域申请*****中学、***第六中学初中部、**经开区初级中学或**国基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申请民办初中学校(或*直学校)的只能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的****学校、**师专附属学校、*****学校三所学校中申请一所;若摇号未中的学生,两天内申报***内的符合划块入学条件的初中学校,如不及时申报,则服从调剂入学。   (*)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在规定时间(*月**日-*月**日)未申请入学的,符合**学校第一、二、三类就读条件的生源,局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第四类生源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网上报名时,请监护人特别注意:选择民办学校报名通道的,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后,摇号未中的在被驳回后再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先选择公办学校报名通道的不可以选择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招生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在标准班额控制内有富余学位。   (*)转入学生必须具备初始年级进城入学所需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必须满*周岁。   在上述条件下,家长持相关资料向区教育局基教股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二)招生纪律   *.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组织报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招收未在入学平台报名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标准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各中心学校校长、区直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制度保障   (一)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月**日前将《*******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实施方案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上传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招生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监察局、*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益教联〔****〕**号)和《关于印发〈****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益教联〔****〕*号)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学生退回户籍地就读,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所在的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    *.*******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docx   *.*******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和资料上传要求一览表.docx   *.***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操作须知.docx   *.*******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docx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docx   *.新生预录通知单.docx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表.docx   *.****小学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pdf   *.****初中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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