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城步县黄毛岭至大磨头连接路(一期)工程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正文内容

  **************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步*黄毛岭至大磨头连接路(一期)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城步*黄毛岭至大磨头连接路(一期)工程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NTHZB-*******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 术要求 工期 (日历天)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 服务费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城步*黄毛岭至大磨头连接路(一期)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日历天   *******.**元 (含暂列金*****.**元)   *******.**元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原件备查)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时 ** 分至 ** 时 ** 分(**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湘西南大*场再兴路**一***号**社区斜对面*楼)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逾期送达及不按要求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供应商邀请: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通知,并发出磋商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通过邮箱发送的方式发送给各供应商。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时间),地点:城步*湘西南大*场再兴路**一***号**社区斜对面四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 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城歩苗族自治*人民政府网(https://www.chengbu.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 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大厦第*栋****号房 (*)联系人:肖女士 / 陈先生                   (*)邮  编:/ (*)电  话:*** **** **** / *** **** ****                                                        附件 *、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