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裕安区政府办采购服务项目集中监理

正文内容

***政府办采购服务项目集中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政府办采购服务项目集中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佰睿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路与湖光路**东北角上堤公寓乐客来国际商业中心公寓式酒店**** 成交金额:*****.**元(柒万伍仟肆佰)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 称:***政府办采购服务项目集中监理 服务范围:为保障******政府网站、政务公开、*A,蓝天卫士、便民服务线上回复等各类工作提质增效稳定运行,现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A,蓝天卫士、便民服务线上回复等各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监理。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服务期满止。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庆玉、荣先丙、陈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高速财富广场**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龙**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沃盛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速财富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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