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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神池南站综合整修项目经理部(合成树脂瓦)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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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站综合整修项目经理部(合成树脂瓦)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站综合整修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年*月**日上午**点**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 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 合成树脂瓦 *****mm 国标 ㎡ ***** **省******中铁十一局**南站综合整修项目指定地点 ****年*月至施工结束 合计 ***** 二、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朔黄铁路****年第*批大中修工程第*标段**南站后勤设备设施综合整修工程,主要涉及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绿化改造、给排水、通信、暖通、电力等多个专业。本工程**南站位于**省******。主要施工内容有: 室外工程:景观绿化、道路改造、 挡墙改造、**膜结构车棚、花岗岩**石铺设、给排水管道敷设等。房屋整修:外墙面整修、门窗更换、屋面换瓦、宿舍卫生间改造、室内墙顶地面整修、装饰装修等。 三、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接受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 *.材料单价采用固定价结算,包括合同标的物到甲方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货物验收方式 *.*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LPR)。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不高于**%)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不低于**%),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天内有效。 *.技术指标:国标。 **.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站综合整修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 联 系 人:刘基涛(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站综合整修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 合成树脂瓦 *****mm 国标 ㎡ ***** 合计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公司/厂(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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