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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的公告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在全*范围内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及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四)社会组织盗用政府旗号或被黑恶势力操控实施违法违规行为非法牟利的。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请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查询。 二、举报内容 一般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对于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受理举报部门不一致的,受理举报部门及时将举报材料移交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查处。 三、举报方式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鼓励并提倡实名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 ;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开发区·***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新港(物流)园区社会发展局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                          ***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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