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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融媒体中心关于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品目 采购单位***融媒体中心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null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融媒体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省*****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音乐剧《对鸟》于****年*月**日成功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助项目奖,是**首个获得国家艺术资金的项目,实现了我*在文艺精品创作上的历史性突破。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场次的演出,为更好的宣传音乐剧《对鸟》启动本次宣传工作。 音乐剧《对鸟》的宣传过程中需要演出单位配合提供相应的剧照等内容,该剧的演出工作由**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负责,考虑到与前期项目的一致性、服务配套性,根据浙财采监〔****〕*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负责音乐剧《对鸟》巡演项目宣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曙光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省*****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伯乐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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