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关于食堂用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康复医院保障部食堂用具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用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食堂用具购置清单 (三)预算金额:*****元 (四)质量标准:符合《不锈钢厨具QB/T****》、《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等标准执行 (五)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六)成交方式:最低价成交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或****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以上资料《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三、报价资料及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明细表。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八里窑***号***精神康复医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民政局官网(http://mzj.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询价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精神康复医院 地址:*******八里窑***号***精神康复医院 联系人:王超勇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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