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黔东南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正文内容
各*(*)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号)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黔东南州财政局为黔东南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长平实拓公司材料2024年三季度釜山区域蔬菜物资采购
-- 2024-06-30 招标公告 -
[JG2024-3130]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精装修工程(运动员中心及其附属设施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河区 2024-06-30 招标公告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长平公司材料2024年6月三用阀采购
-- 2024-06-30 招标公告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长平公司材料2024年6月气动手持式钻机采购
-- 2024-06-30 招标公告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长平公司材料2024年6月全螺纹式树脂锚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杆体采购
-- 2024-06-30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