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光明路消防救援站文化长廊和凉亭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比价公告 **省******消防救援大队光明路消防救援站文化长廊和凉亭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大队光明路消防救援站文化长廊和凉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经费 *、采购内容:铁艺凉亭长*米宽*米总高*.*米,立柱***mm镀锌方管,梁檩均为**mm×***mm镀锌方管漆面底漆为佛碳漆,四坡屋顶,顶棚沥青瓦。文化长廊长**.*米宽*米总高度*米,立柱***mm镀锌方管,梁檩均为**mm×***mm镀锌方管,漆面底漆为佛碳漆,两坡屋顶,顶棚沥青瓦。 *、工期:**日历天。 *、验收标准:合格;质保期:**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用公对公电子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公开比价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下午**:** 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路**号; *、有意参加公开比价的供应商在获取公开比价文件时间内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准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否则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预算报价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格审查资料等信息。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省********路**号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文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省********路**号 *、联系方式:****-******* 七、项目联系方式 张禹、郝帅、薛书恒****-*******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元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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