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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政府采购投诉办理指南

正文内容

***政府采购投诉办理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向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提出投诉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签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诉人提出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今第**号)的规定; *.在投诉有效期服内提起投诉;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将其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监管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 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七、投诉书递交方式: *.当事人于投诉有效期内登录***政务服务网站,选择部门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投诉栏目在线办理,将投诉书扫 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当事人于投诉有效期内将投诉书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部门受理投诉的机构:***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滨河新区临松西街**号 九,政府采购投诉书(文本格式)可登录***政府采购网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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