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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监狱罪犯食堂2024年第三季度一般生活物资采购(二次)

正文内容

**省**监狱罪犯食堂****年第三季度一般生活物资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TLJY-****-SW** 二、项目名称:**省**监狱罪犯食堂****年第三季度一般生活物资采购(二次) 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振鼎菜篮子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钟先武、方勇、秦叶松、王春荣、郑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元。 六、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华冶地质大厦**楼****室,联系电话:****-********(转****)、***********。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监狱提出投诉。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监狱 地 址:***陵江中道****号 联系人:姚先生、翟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华冶地质大厦**楼****室 联系人:郭涛、丁帅帅 电话: ***********、****-********转****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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