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新媒体品牌宣传运营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 新媒体品牌宣传运营采购公告 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在****年*月**日下午*:**前到我院设备物资部审核(*号楼*楼)报名,联系人:蒋老师,电话:*******。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为提升宣传医院品牌,扩大医院社会影响力,拟对医院新媒体品牌宣传运营进行招标采购。 四、项目内容 合同包*:视频号、抖音号运营及内容制作,最高限价**.*万; 合同包*:策划类视频制作及宣发,最高限价**.*万。 五、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视频号、抖音号运营及内容制作。 提供医院新媒体品牌建设年度运营策略方案,医院年度重点活动平台推广及执行策略;年度合同内原创*分钟小视频不少于**条,在医院视频号宣发;提供视频号、抖音号运营效果分析报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提供微信条漫制作等增值服务,条漫作品全年不少于*期。 *.策划类视频制作及宣发。 带脚本的小视频制作以及媒体平台宣发,*分钟内小视频年度合同内不少于**条,制作内容在影响力大的媒体平台推送宣发,制作团队成员要求从业经验丰富,策划、脚本撰写、拍摄、视频编辑能力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适用合同包*、*) *.若谈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合同包*、*) *. 供应商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进行佐证;(适用合同包*) *. 供应商具有*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或卫生系统媒体宣传****的,应提供**协议复印件进行佐证;(适用合同包*、*)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谈判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响应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获得国家相关视频类奖项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供应商应提供****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自媒体平台运营的经营业绩、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过往大型活动、事件宣传组织策划执行案例,其中优先提供卫生系统的宣传案例; *. 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以往宣传片、宣传视频**案例获得业主单位的满意度评价情况; *.供应商应提供本地化服务。 (三)以往案例视频演示 本项目在磋商现场需进行以往同类案例演示,演示及讲解(若评委有要求)时间不得超过**分钟。投影仪现场已具备,电脑需供应商自带,不提供网络连接支持,供应商如有需要须自备网络设备。 七、资料审查说明 *.供应商按以上要求准备响应材料,我院将组织评委进行谈判、评审,每个合同包确定*名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应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有权对所递交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院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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