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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冀09破20号关于河北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级人民法院于 **** 年 * 月 ** 日作出(****)冀** 破申 **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 **** 年 * 月 ** 日作出(****)冀 ** 破** 号决定书,指定**宪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全面高效推进**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级人民法院许可,现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评估。现对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鸿福基布有限公司)于 **** 年 ** 月 ** 日在****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雁翎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丁小雪。**鸿福公司注册资本为 **** 万元,其中丁小雪出资 **** 万元,占股 **%,檀永亮出资 *** 万元,占股 **%。**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聚酯产品的研发;生产:长丝土工布、聚酯长丝基布、长丝无纺布、玻纤制品、CNF 立体多彩装饰片材;销售:建筑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聚酯布、丙纶无纺布、橡塑制品、五金电料。** 评估机构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债务人的现有资产、企业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工作内容可括但不限于:*、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日期为基准日,对后续管理人接管的需评估的债务人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作出的报告进行解释、说明;*、评估范围可能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延伸至债务人存在直接、间接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评估服务范围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评估时间要求:在评估业务约定书签订之日起 ** 日内按上述评估要求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资质条件*、参选机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进入**省高院或**中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具有提供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工作判断的关系;*、参选机构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经验及破产清算相关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遴选应提交的材料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选聘评定。*、参加**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评估工作的竞选方案(原件);*、参选机构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参选机构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参选单位具有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材料。*、参选机构初步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服务费用提示及支付评估机构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和收取,评估机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无预付款。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最终选定的机构需垫资开展工作,管理人将在**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完成、且资金进入管理人账户之日起 ** 日内支付完毕评估服务费用。** 评审、定标规则**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机构的报价、资质、报名材料的有关内容,综合评估效率及破产案件专业敬仰等因素,择优确定最终中标的评估机构与之签订业务约定书,并报****级人民法院备案。未中标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情况,亦不再将未中标意向机构提交的材料退回。** 报名方式各意向机构如有意参加评估机构的选聘,请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签字并盖章后密封(密封处写明参选评估字样),于 **** 年 * 月 * 日下午 ** 时前送至**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处。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联系地址:**省****央公园广场 * 号楼 **** 室,联系人:纪雯雯 ***********、温美杰:***********。** 其他说明*、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鸿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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