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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大溪河镇行蓄洪区公建项目安置区内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长兴路)工程结算审核邀请公告

正文内容

**米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溪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大溪河镇行蓄洪区公建项目安置区内*政道路工程二标段(**路)工程施工结算审核项目依法组织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皖财购[****]****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溪河镇行蓄洪区公建项目安置区内*政道路工程二标段(**路)工程结算审核。 *.项目地点:***大溪河镇。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为结算审核项目,包括结算审核工作等相关的工作。本项目施工中标价约***万元。 *.服务期:结算审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合格审核资料。 *.审核服务费:本项目审核服务费固定费率为送审价**.*‰+核减额**%计算。 本项目投标报价仅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报价,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和审减额综合计算。 注: (*)最终审核服务费=最终基本服务费+最终审核成果费用+复核扣减费用。 (*)最终基本服务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价款×基本服务费费率,由建设单位承担。 (*)最终审核成果费用=审减额×审核成果费率,本项目审核成果费率为*%。审减额按实际审减额计取,审减率在*%及以内的,审核成果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复核扣减费用:须依据中标人出具的审核结果与*财审中心出具的复核结果的误差率相应扣减审核服务费,扣减比例具体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款审核、复核暂行办法》(政办秘〔****〕**号)约定。 (*)投标人须就本项目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要),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投标人所投报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费用,请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审慎报价。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合同,一旦中标,中标基本服务费费率即为合同固**算费率,包干使用,不得更改。中标人所报价格(基本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场因素及项目投资额变化而变动,不随工程实际工期**变化而变动(施工工期**等风险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合同价款)。 *.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二、付款方式:完成的结算审核报告报送招标人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对应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 注:上述项目组成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不含分公司)投标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交易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领取交易文件方法:招标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 日**时**分; 地点:***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溪河镇 联系人:邱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米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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