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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文内容

经***民政局研究决定,进行******“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选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参加。 一、采购基本信息 采购内容:******“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服务 采购人:***民政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年,两年共计**万元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时间,下同)。 四、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 *、发售方式: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c.com):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购买缴款凭证; *、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请勿个人汇款) 汇款形式:银行跨行转账(不要采用“**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户名:************ 银行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室(八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开标室(八楼) 七、联系方式 名 称:***民政局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民和路***号 八、特别申明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gov.cn/)发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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