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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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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已于****年*月**日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将提请**月份召开的*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法规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欢迎广大*民和社会各界自即日起至*月**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世纪大道**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年*月**日 ***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 第三章 科技创新 第四章 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 第五章 开放** 第六章 服务保障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海洋强*,打造彰显国际湿地特色的现代海洋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海洋经济及其管理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以各种投入产出为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发展海洋经济应当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遵循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开放**的原则。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海洋经济促进工作,将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海洋经济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沿海*(*、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第五条 *、*(*、区)自然**和规划部门负责海洋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海洋经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重要政策提出、重点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推进、战略**管理等工作,**自然**和规划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综合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事务。 其他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人民政府建立海洋经济发展专家咨询机制,支持设立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的海洋发展研究高端智库,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各类*场主体参与海洋经济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企业梯度培育,支持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引进培育海洋产业链核心企业,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产收购等方式优化**配置。 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洋知识宣传,建设海洋科普教育和研学实践基地,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第二章 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 第九条 *人民政府应当构建陆海**统筹开发、产业协同发展的海洋经济总体布局,优化产业链分工,推进跨区域协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海洋经济总体布局,结合区域**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海洋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沿海*(*、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海洋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优化海洋空间**和产业、人才、资金等要素配置,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 内陆*(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创新海洋经济辐射联动模式,嵌入海洋产业链条,打造海洋经济融合发展区。 中心**应当发挥城*综合优势,提供科技研发、数字金融、信息技术等产品和服务,打造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中心。 第十条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海洋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鼓励开展产业体系、发展模式、管理机制创新实践。 聚焦海洋新能源先行培育省级以**洋产业特色园区,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渔业等现有特色园区提质发展,培育海洋特色品牌,打造海洋产业集聚高地。 第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升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大型化专业化码头泊位、深水航道、高速公路、铁路支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提升****综合利用效益。 第十二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海洋新能源、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船舶、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信息技术等潜力产业,特色发展沿海滩涂种养业,推动产品提档升级,实现产业提质增效。 第十三条 统筹利用沿海滩涂、近远海风光**,加快风光同场试点项目建设,促进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培育海上能源岛、新型储能、零碳负碳等未来产业,推进海洋新能源综合利用。加强技术创***头企业引领,构建从材料制造、关键零部件、主机制造、运营维护的海洋新能源产业全产业链条。 第十四条 发挥淮河出**户优势,完善海上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和航运企业联动**,推进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 第十五条 加强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种苗繁育、设施渔业和水产品精深加工,扶持远洋渔业发展。 第十六条 放大世界自然遗产和国际湿地城*品牌效应,挖掘湿地旅游和海洋文化**,开发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加快发展“康养+旅游”“渔业+旅游”“海上风电+旅游”等多产业融合业态。 第十七条 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自主研发和制造,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船舶制造和配套零部件以及子系统制造链条,提高海洋船舶制造业绿色智能水**技术含量;发展海洋生物**提取技术,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化妆品等研发以及产业化;加快智慧海洋系统和海洋算力中心建设,推进海洋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 第十八条 发展耐盐经济作物种植和滩涂畜禽养殖,培育滩涂农产品品牌,做强沿海滩涂种养业。 第三章 科技创新 第十九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第二十条 加强海洋科技型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十一条 推进海洋综合研究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国家级、省级科研机构在本*设立海洋科教基地。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加快集聚优势**,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试验论证。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独立或者**建设海洋科技研发中心、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和试验论证,推动海上风电制氢、海洋生物医药原料开发、耐盐碱种质**研发等关键技术突破,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海洋公共研发投入,支持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十三条 加强海洋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相关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第二十四条 支持驻盐高等院校完善海洋学科体系,建设海洋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 发展海洋职业教育,扩展海洋产业技能教育种类和规模,提高海洋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第四章 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 第二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培育海洋绿色低碳产业,推进(近)零碳产业园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十六条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蓝碳交易实现路径,推进蓝色碳汇生态功能区建设。 第二十七条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海洋**节约集约利用,依法规范海域、滩涂、湿地等自然**的开发时序和强度,健全**收储和交易制度,保障海域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抵押、出租。 第二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加强陆源以及海上污染管控,合理控制近海养殖规模,加大入海河流以及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力度。 第二十九条 *、沿海*(*、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海洋生态保护补偿。 第五章 开放** 第三十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和区域海洋领域**,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经贸往来、人文交流,构建高水平开放型海洋经济体系。 第三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海洋产业嵌入长三角城*海洋经济产业链、创新链和供给链,吸引重大海洋领域创新成果在本*产业化落地。加强与海洋**富集地区协作,拓展海洋经济**领域。 第三十二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和省内沿***联动发展,促进基础设施互联共建、产业创新互融共进、**要素互通共用、生态环境互保共治。 第三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参与境外海洋领域投资和国际海洋**开发,联合建设中外海洋产业园区和境外经贸**区。 第三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扩大全球**论坛品牌影响,搭建交流展示、交易**等平台载体,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深化海洋经济对外交流**。 第六章 服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制**洋经济发展促进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科创载体平台建设,在项目审批、用地、用海、用能、人才等方面依法给予保障。 第三十六条 *自然**和规划部门应当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开展海洋经济统计、监测、评估、核算等工作,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和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统计以及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指导。 第三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有关海洋经济发展的政务信息、科技信息和服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优化服务程序,加强行政指导。 第三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海洋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引进、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等方面。 第三十九条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或者设立面向海洋经济的各类投资基金,促进金融服务海洋实体经济发展。 第四十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和团队,建立完善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住房、落户、医疗、教育等保障政策,并为其创新创业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灾害预警报体系建设,健全海上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救助预案,提高航海保障、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于《***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 年*月** 日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置专章提出“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要求“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实施意见》,****年*月省政府出台《**省海洋产业行动方案》,提出要打造海洋领域国家重要科技创新力量、全国知名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彰显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和海洋强省战略,将海洋经济列为全*“*+*”战略性**产业体系进行重点布局,*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要用好机遇优势,激活海洋经济‘强引擎’”。今年*月*政府出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策支持措施,全面推进海洋强*建设。可见,国家和省级层面越来越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经济成为沿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 当前国内各城*间海洋经济竞争愈加激烈,机遇和挑战并存,我*海洋经济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管理体系尚不完善、海洋产业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支撑不足、全民海洋意识还未完全形成、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法治保障还不健全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引导并规范海洋经济发展,今年*人大常委会将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通过海洋经济专门立法,旨在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破除海洋经济工作中存在的制约和障碍,充分发挥我*海洋经济独特优势和发展潜力,加快形成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据了解,目前国家层面尚无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门性、系统性立法,****年**在全国首家出台《**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今年**、**先后出台《**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目前已形成初稿。我*《条例》的出台将成为全国设区*层面首部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二、总体考虑 《条例》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加快建设海洋强*,打造彰显国际湿地特色的现代海洋城*的目标,着力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注重前瞻引领。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为脉络,串联行政管理、科技创新、开放**、要素支持、服务保障等内容,从制度设计**策供给层面作出相应规定,为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明晰方向、预留空间。同时《条例》既立足当前也谋划长远,对海洋船舶工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等基础薄弱的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对海洋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构建全产业链条,探索发展海上“能源岛”、新型储能、海洋算力中心等未来产业项目,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注重彰显特色。在落实好省条例的基础上,立足**海洋经济独特优势和显著特色,研究提出立法支持的重点领域。一是突出产业布局。结合我*各板块产业基础和**禀赋,推动沿海、内陆和中心**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同时聚焦海洋新能源、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等九大海洋产业,通过海洋重点企业培育、海洋特色园区和海洋科创平台建设,壮大海洋产业规模。二是突出绿色低碳。注重发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和全球**论坛品牌效应优势,开展海洋领域国际国内交流**,推动海洋**节约集约利用,在(近)零碳产业园、园区新型电力系统、蓝碳交易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经验。三是突出河海联动。发挥淮河出**户城*优势,提升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加快形成由高等级航道、高速公路、铁路支线构成的沿海联运综合**道。 (三)注重协调联动。加强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有序衔接,并结合我*实际进行完善提升。一是发展思路上,充分运用省、*研究成果,将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省海洋产业行动方案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重要理念融入条例。二是工作协同上,明确自然**和规划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职责,规定统计、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海洋经济统计、监测、评估、核算等工作。三是法规衔接上,与****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湿地保护条例》《**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新规定和****年施行的《**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在政策取向上保持一致。 三、起草过程 *发改委牵头成立条例起草工作专班,经过前期准备、资料收集、深入调研、框架搭建、征求意见等环节,编制形成《条例》送审稿。编制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立法起草工作计划。明确起草的工作分工、序时进度,进行挂图攻坚作战,确保按时完成《条例》编制工作。二是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内外相关立法资料信息,同时梳理我*海洋经济推进中的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为条例制定夯实基础。三是加强立法调研。去年以来*发改委赴**、**、**等城*调研海洋经济发展情况,今年*月份开展《**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书面调研和**、**等沿海*(*、区)座谈调研,《条例》起草过程中也借鉴了**、**等地的经验做法。四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月份形成初稿后,广泛听取了机关、组织、企业、专业人士和普通公民等各方意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工委,*司法局对《条例》多次修改完善。*月**日、*月*日、*月*日分别召开了*人大常委会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会后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先后三次征求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收到意见建议**条,采纳**条,未采纳*条。*月**日,经*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月**日,*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 四、《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条,包括总则、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开放**、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 一是构建海洋经济发展管理体系(第一章总则共*条)。明确海洋经济发展工作“谁来干、如何干”,规定*、*(*、区)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职责,*、*(*、区)自然**和规划部门负责海洋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海洋经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重要政策提出、重点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推进、战略**管理等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同时,对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场主体培育、增强全民海洋意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是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第二章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共**条)。明确海洋经济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沿海*(*、区)人民政府发挥海洋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内陆*(区)人民政府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创新海洋经济辐射联动模式,打造海洋经济融合发展区。中心**发挥城*综合优势,打造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中心。同时提出全*要扬优势、补短板,重点发展海洋新能源(海洋电力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信息与技术服务业等潜力产业,特色发展沿海滩涂种养业。 三是构建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第三章科技创新共*条)。明确*、*(*、区)人民政府要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对海洋科技型企业培育、海洋综合研究机构建设、加大海洋公共研发投入、加强海洋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驻盐高等院校完善海洋学科体系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四是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支持体系(第四章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共*条、第五章开放**共*条、第六章服务保障共*条、第七章附则共*条)。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明确培育海洋绿色低碳产业、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个方面内容。开放**方面:从开展国际**交流、长三角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和省内沿***联动发展等*个层面,构建高水平开放型海洋经济体系。服务保障方面:围绕制**洋经济发展促进政策、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和团队等方面提出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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