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关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高岙村(原高中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经营权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受****白象镇高岙村股份经济**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BCG*******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背景:****白象镇高岙村股份经济**社为了集中解决北白象镇今后一定时期骨灰安葬问题,根据***民政局《乐民办【****】**号》关于同意调整北白象镇高岙村(原高中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面积及墓穴数的批复,**一座公益性生态墓地,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万元,拟建墓穴数****对,通往墓区道路面积**.*亩(路基宽*米),临时边坡面积按道路设计方案实测为准。 *、运营期限:公益性生态墓审批后,墓穴预计供北白象镇村(居)民使用**年。 *、地块功能:建设公益性生态墓。 *、地块四址为:**坂塘山上面岩下为界,南至高东村山路为界,西至本村大对岩连接为界,北至本村大对岩连接为界(约**.*亩)。 *、**整体概况: (一)采购人 采购人根据***民政局《乐民办【****】**号》关于同意调整北白象镇高岙村(原高中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面积及墓穴数的批复文件。 (二)中标供应商 (*)除高岙村股份经济**社现在已办理好***民政局《乐民办【****】**号》关于同意调整北白象镇高岙村(原高中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面积及墓穴数的批复外,其他报批建手续由中标供应商办理,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办理有关手续成功与否,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与风险与高岙村股份经济**社无关。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办理报批手续不成功,则本次招标成果无效,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高岙村股份经济**社无关。办理报批手续成功后,后续施工图设计、测量费、监理费和其他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相关林业、土地政策处理等等,一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征地款由中标供应商出资,高岙村股份经济**社不得参与利润分配,由中标供应商实行自负盈亏。中标供应商每销售一对墓穴,给予高岙村股份经济**社不低于***元补助(含***元),该补助由村集体进行分配。村集体只计分红,不承担亏损,所有亏损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以下村庄:高岙村(原高中村、高西村、高东村、陈家桥村、新桥村)、三重炉村、前西漳村(原旺林村)、洪渡桥村(原坂塘村)、小港村(原潘珠垟村、**村)、垟田村(原上垟田村)、双黄楼村(原楼桥村)等*个村村(居)民可享受不低于**折优惠折扣。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限三个月内办理好报批手续,否则中标供应商属违约,高岙村股份经济**社有权终止合同。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融资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和经营运作正常的企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存在不良担保记录;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生态公墓或殡葬相关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乐成街道**路**号*楼***室)。 (*)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具体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 **:** 七、投标地点:************(***乐成街道**路**号*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生态公墓或殡葬服务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评标。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象镇高岙村股份经济**社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名称:************ 地点:**省******乐成街道**路**号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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