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引入“执行事务智能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正文内容

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受*****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引入“执行事务智能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编号:SCQC-XM-******** 三、采购内容:*****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引入“执行事务智能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及限价:*.**万元/年(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针对资格条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承诺函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确定的方式:在招标网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比选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待报名资料审核完毕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报名的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一副) 递交至**省***高新区天仁路大鼎世纪广场*栋*单元***号。 (注:比选申请文件胶装,不能是活页) 九、中选人确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省***高新区天仁路大鼎世纪广场*栋*单元***号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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