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宿州市公安局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局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SZGA-******* 项目名称:*****局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中所指费率即基于单个项目最终竣工审计价基础上的折扣率) 采购需求:*****局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单项预算**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房建类零星工程施工,包括应急维修及突发状况的临时抢修、维修以及日常零星的修补、改造等一些临时的工程杂项,这些工程项目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较紧迫的建设完成时间性及工程金额小、工程内容琐碎、施工期不连贯等特点。拟招*家施工单位对**局房建类零星工程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万元后,服务期结束,本年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在后续年度预算资金保障到位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次,合同结算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要求,新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身份证)发送:***********,并电话告知(程工,***********),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供用商邮箱。(如未电话告知,作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银河一路***号(*****局五楼***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银河一路***号(*****局五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局      地 址: ***埇桥区银河一路***号 联系方式: 李警官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栋**层 联系方式: 程美静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美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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