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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正文内容

***国土**储备中心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为满足我单位公务用车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比选方式确定车辆供应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国土**储备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组织形式:询价比选采购。 三、采购金额:**万元内(含**万元)。 四、服务内容:提供“比亚迪护卫舰**款”新能源插电式混动越野车*辆(****款荣耀版DM—i ***KM豪华型)供应服务。以比亚迪公司官方发布的标准配置为准,供应商不得擅自降低和减少配置。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二)报名地点:***自然**和规划局***办公室(**大道二段***号)。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供应商报名审查时,现场发放报价单。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时间:****年*月**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价地点:***自然**和规划局***办公室(**大道二段***号)。 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的报价单,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九、组建询价小组、监督小组 *自然**规划局负责组建本项目的询价小组和监督小组。询价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世清担任组长,财务科科长向荣、办公室主任胡兆虹、储备中心王南为成员。监督小组由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李玲担任组长,机关纪委工作人员颜辉为成员。 十、相关工作程序 (一)询价小组应当向不少于*家的供应商询价; (二)询价小组应共同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拆封、记录并评审; (三)询价小组在综合考虑符合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抽签、抓阄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监督小组对询价小组采购程序和采购意见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四)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日内,按照有关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南;联系电话:*********** 。 ***国土**储备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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